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停车收费服务委托管理项目校内磋商公告
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停车收费服务委托管理项目校内磋商公告
中国洲际新资源集团股份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校内磋商编号为:CIGN*****的“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停车收费服务委托管理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经费为非财政性资金,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停车收费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二、服务范围:委托收费管理校门为自由校区西门、东北门、南门(教职工专用通道),净月校区雕塑门、净月校区四号门(教职工专用通道)、净月校区一号门(暂时封闭)。
三、服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净月校区。
四、服务期限:2024年1月10日—2025年1月9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五、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72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7.2公司营业执照需有“停车场服务”经营资格。
7.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7.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7.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8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7.9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八、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的磋商保证金。
九、获取校内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9.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中国洲际新资源集团股份公司获取校内磋商文件。
9.2 校内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01月0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校内磋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第一开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431-********
技术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35*****381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洲际新资源集团股份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
联系人:李鑫、张晴、白雪
联系电话:0431-********转8012、0431-********转8012、0431-********转8012
十三、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0431-********);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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