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涂镇港中居委会新建小区(三次公告)招标公告

银涂镇港中居委会新建小区(三次公告)招标公告

经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备案,金湖县银涂镇港中居委会决定对港中居委会二组唐港客运站路北新建居民集中居住区,现将该建设项目对外公开发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简介 1、港中居委会新建居民集中居住区,一期规划面积约60亩,按招标方规划实施。2、居民集中居住区四址:位于银涂镇港中居委会二组境内,唐港客运站路北(具体位置按土地部门确界为准)。二、投标方式:投标人以代收代缴土地补偿费出价投标,以亩报价,暗标暗投,有效报价中的最高价中标。小区规划、测绘、设计、勘探、招标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小区规划的道路、绿化、广场、公厕、停车位、自来水管道、网络线路、地埋电力线路、污水管道、预留天然气管道位置等均有中标人投资实施,在竞标报价以外。三、中标人按土地现状和招标方的限制条件设计具体规划(含:道路、绿化、下水道、停车位、广场、公厕、自来水、电力、电信管线路预埋、天然气地埋管道);设计规划交招标方评审,必须经确认后方可实施。一次性付清土地款。四、报名条件:1、凡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单位均可报名,经招标方进行资信调查认可后方可参与竞标。2、具备建筑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三年内承建安置小区、代建房或商品房开发建筑面积累计2万平方米以上的在审验有效期内的建筑企业可报名(提供业绩资料供审查),经招标方审查认可后方可参与竞标。3、交纳报名费200元(无论是否通过审核,概不退还),竞标保证金30万元。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专业技术证书、单位代缴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五、其他事项:1、本期小区建设规划分期实施,每期必须在完工验收后统一安置,杜绝零散安置。2、该土地上现有的树木及青苗、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由发包方负责。3、居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的相关规范由中标人与相关管理部门交涉。4、竞标人应自行勘察现场,根据招标方相关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测算,并向相关单位咨询。5、竞标人中标后三日内必须与发包方签订中标合同。逾期不签的,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六、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16时止。 报名地点:银涂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涂镇政务中心内)。 联 系 人:邹修桂 电话:138*****040 王福成 电话:137*****088 投标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9时。投标地点:银涂镇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金湖县银涂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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