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油烟净化装置招标公告

二期油烟净化装置招标公告

投 标 邀 请 书

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昌平园东区三期0303-03地块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二期为我公司施工项目,我公司受业主委托进行材料/设备采购,现就其中油烟净化装置向贵公司发出投标邀请,请贵公司按照以下报价要求进行报价,我公司将依据最好的价格性能比选择供应商,请贵公司给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本报价要求附件如下:(打勾部分为本次报价邀请要执行的内容)

√1.投标须知

√2.合同文件

√3.报价技术偏离表

√4.报价商务偏离表

√5.招标图纸或招标货物数量清单

√6.货物一览表

√7.合同货物报价清单

供应商回标时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 要求提供经济标2份,一正一副,经济标单独包装密封。经济标主要包括报价文件。

√2. 要求提供商务标2份,一正一副,商务标单独包装密封。商务标应包括法人委托授权书(经投标单位法人签署的授权投标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声明、制造商资格声明、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业绩、商务偏离表(付款方式、供货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逐项在偏离表中对此说明并确认是否有偏离)、认证证书、代理证书(如为代理商)等。

√3. 要求提供技术标2份,一正一副,技术标单独包装密封。技术标应包括所提供产品的供货清单(参照附件6货物清单格式)、技术偏离表(针对标书附件3技术要求所列各项指标逐项说明并确认是否有偏离)、投标货物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投标产品的样本等资料。

回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务必于 2016 年3月27日 下午16:30 前送到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昌平园东区三期0303-03地块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二期项目 处。并附电子版。

如有问题,请随时与我公司联系.

二、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

1.工程综合说明

1.1 工程名称: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昌平园东区三期0303-03地块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工程")

1.2工程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

1.3  招标内容:油烟净化装置

工程概况描述:本工程结构类型为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约160000平方米。

2.招标要求

2.1 招标对象的资质要求:本次招标面向已通过机电分包商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2.2 本设备招标形式采用:公开招标。

第1条 招标范围:油烟净化装置

本工程所需油烟净化装置,具体规格数量见附件1“招标货物数量清单”。

2.4本工程油烟净化装置供货采用的合同形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2.5本工程招标截标时间为 2016 年3月31日12:00 时

标书送达地址: 本工程项目部

招标方联系电话: ***-********转811

招标方联系人: 张九红

3.技术要求

3.1 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3“招标技术要求”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4.1.1投标须知

4.1.2合同条款(特殊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

4.1.3报价技术偏离表

4.1.4报价商务偏离表

4.1.5招标图纸或招标货物数量清单

4.1.6招标技术要求

4.1.7 货物清单一览表

4.1.8 合同货物报价清单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给每一投标方。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6.2 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投标方。

6.3 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双方有约束力。

7.投标文件的构成

7.1要求提供经济标2份,一正一副,经济标单独包装密封。经济标主要包括报价文件。

7.2要求提供商务标2份,一正一副,商务标单独包装密封。

商务标应包括法人委托授权书(经投标单位法人签署的授权投标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声明、制造商资格声明、银行资信证明、资质证书、业绩、商务偏离表、认证证书、代理证书(如为代理商)等。

商务偏离表:付款方式、供货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逐项在偏离表中对此说明并确认是否有偏离。

7.3要求提供技术标2份,一正一副,技术标单独包装密封。

技术标应包括所提供产品的供货清单(参照附件6货物清单格式)、技术偏离表、投标货物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投标产品的样本等资料。

技术偏离表:针对标书附件3技术要求所列各项指标逐项说明并确认是否有偏离。

8.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8.1投标文件应以密封状态递交,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司签章;

8.2用于密封投标文件的信封封面上应标明如下内容:

(a) 写明负责开标的单位和地址:

(b) 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Ⅰ) 油烟净化装置投标文件

(Ⅱ) 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昌平园东区三期0303-03地块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二期

(Ⅲ) 开标前不得开封

(c) 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8.3如果密封信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机电分包商将不承担标书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书,并退还给投标人。

8.4 投标报价文件经济、商务、技术部分单独封装,并单独开标。

9.投标截止日期

9.1本工程招标截标时间为 2016年 3月31日12:00 时

9.2招标方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将被认为无效投标并不被退回。

10.开标及评标

10.1招标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开标。机电分包商不承诺最低价中标,并无义务解释投标人中标与不中标的理由。

10.2招标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共同评标、澄清、写出评标报告,主持合同谈判。机电分包商负责完成合同文本。

11.中标通知书

11.1招标方根据评标结果,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已中标。并明确中标单位的中标条件及签署合约的时间。

12.投标费用

12.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业主和机电分包商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2.2 投标单位将承担为完成本次招标而复印的图纸和资料的费用(如果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油烟 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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