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蜡切片机第二次谈判邀请书05

石蜡切片机第二次谈判邀请书05

石蜡切片机(第二次) 谈判邀请书(2023-JL13(05)-W*****

采购室2023-12-21

石蜡切片机谈判文件(第二次).doc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 石蜡切片机(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3-JL13(05)-W*****

三、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项目预算(万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石蜡切片机

详见谈判文件中第二部分

1

15

15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重庆市

说明

1.报价供应商须对以上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售后服务的价格。

3.本项目确认 1 家成交供应商。

4.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1 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报价供应商需近三年内(截止谈判时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同时需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商给全国总代理的授权或关系说明(包括各级授权人出具的授权书)。

2、按国家规定生产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3、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12 月 21日至 12 月 27 日,每日上午 8:00至 11:30 ,下午3:00至5:00 。

(二)申领地点:重庆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潜在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即可;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最近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3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3.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相关声明书:

(1)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4)保密承诺书;

(5)供应商廉洁和诚信承诺书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6.最近一年内(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7.最近一年内(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不足3年以成立日期起算)[报名时只提供审计报告封面和正文即可,制作报价文件时,需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或公司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同时需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商给全国总代理的授权或关系说明(包括各级授权人出具的授权书)。

10.按国家规定生产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

11.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报价供应商自行在医院官网(www.dph-fsi.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报价供应商知晓全部招标信息。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或通过邮件将资料发送至**********@qq.com进行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五)谈判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 12 月 29 日 8 时 50 分(北京时间)。

(二)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29 日 9 时 20 分(北京时间)。

(三)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重庆市 。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 谈判时间:2023年 12 月 29 日 9 时 20 分(北京时间)。

(二) 谈判地点: 重庆市 。

八、样品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评审。

九、现场勘察

本项目无现场勘察。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医院官网(www.dph-fsi.com/)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老师

办公电话: 023-********(08:00—12:00,15:00—18:00)

项目联系人: 徐老师

办公电话: 023-********(08:00—12:00,15:00—18:00)

地 址: 重庆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李助理

监督部门投诉电话: 023-********(08:00—12:00,15:00—18:00)

采购机构:物资采购室


标签: 石蜡切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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