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招标公告

市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毕节市贯彻落实<推动毕节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可持续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8年)>实施方案》(毕委办字〔2023〕26号)等文件精神,为抓好市级具体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持续深化“毕节建工、毕节织工、毕节乡厨、毕节康护、毕节农技”培育,有力推进“毕节叉车工”“毕节主播”等品牌培育,决定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选择一批培训机构承接市级有关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公开遴选条件、平等竞争择优、统筹布局扶强,遴选一批办学规范、质量过硬、渠道畅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市级培训任务。

二、遴选对象

(一)全省办学能力评估优秀并满足遴选条件的培训机构可报名参加遴选;

(二)毕节市各级人社部门审批、办学能力评估合格以上,并满足遴选条件的培训机构可报名参加遴选;

(三)全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按规定到我市备案开展培训。

三、遴选数量

市级共遴选10家定点培训机构。如报名参加遴选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数量不足10家或符合要求的不足10家的,以实际数量为准,但相关机构不得有取消遴选资格的情形;如参加遴选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数量超过10家,则按评审分数从高到低确定10家。

四、遴选条件

报名的培训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企业)法人和实际负责人无个人征信问题,无违法行为;

3.具有(自有、租用)与承接集中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学、实训、食宿场所;

4.配备培训工作所需工作人员并规范保障合法权益;

5.了解全国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工资收入等方面的权威内容,熟悉贵州省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文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

7.能够承接“毕节工匠”5大品牌或“毕节叉车工”“毕节主播”等品牌相关工种培训,注重培训促进就业成效;

8.教学评价良好,无有效投诉;

9.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省、市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规定;

10.有完善、系统的培训管理制度;能有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能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并严格按规定开设理论课程和实训实操课程,不随意减少课时和实训实操时间;能严格管理,每期培训结束后,迅速规范收集、整理培训报账资料并归档备查;

11.如涉及2023年审计有关问题的,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或承诺在要求的时限内整改完毕。

五、遴选程序

(一)成立评审组。在市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评审组,成员从有关科室(单位)抽派。

(二)发布公告。本次遴选工作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法定工作时间(以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路劳动保障大楼5楼职业能力培训和就业促进科。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甘宇:175*****707;周丽琨:157*****799

5.报名资料:对照《毕节市市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资料目录及评分要求》“综合性资料”“资质资料”“教职工资料”“承担培训资料”“办学规范、质量过硬、渠道畅通的资料”顺序和要求规范胶装,一式五份。

(四)评审。由评审组对培训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对培训机构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初步入围市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名单。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办学规范、质量过硬、渠道畅通的资料”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得分仍相同的,按“承担培训资料”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前述得分均相同的,一并纳入初步入围机构名单。

(五)审核审定。评审结果经市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后,报请组长审定。

(六)公示。审定后的市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名单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认定。公示无异议或反映事项经调查不影响遴选结果,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认定市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自行文之日起服务期为3年。

六、有关事项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资格:

1.遴选资料未按时或按要求提供的;

2.提供不诚信(虚假)资料的;

3.存在私自转让职业技能培训资质行为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资格:

1.不能满足有关要求的;

2.培训条件达不到标准的;

3.培训评价取证率低于80%的;

4.未按规定做好防火、防触电、防水、防煤气中毒以及其他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的;

5.承诺事项未兑现的。

(三)本公告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若有徇私舞弊、违纪违规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级职业技能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