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15年度沂水县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开发项目

临沂市2015年度沂水县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开发项目

2015年度沂水县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院东头镇驻地

联系人:师主任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12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5年度沂水县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SDZPZB(YS)-2016-02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6-058

四、招标内容、数量

一标段:2015年度沂水县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发项目

二标段:2015年沂水县沂蒙风情旅游景区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开发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地点: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地址:山东省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

时间: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6、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5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7、外地施工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8、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2015年度沂水县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开发项目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招标资料费每标段每套各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4月11日15:00

九、开标时间:2016年4月11日15:00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双城路9号)

十、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6年4月10日15:00点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2015年度沂水县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开发项目xx标段”,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沂蒙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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