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购类宣传促销物料项目第二次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购类宣传促销物料项目第二次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购类宣传促销物料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即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购类宣传促销物料项目已由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购类宣传促销物料项目(第二次)。
2.2 服务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招标人通过投标人自建的网络购物平台采购食品、饮料、清洁用品、日用百货、电子数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等商品, 预计采购两年总金额约60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以招标人年度项目预算为限额)。要求投标人提供与招标人企业自建平台(包括不限于企业运营消费者积分兑换商城、业务系统等)的对接能力和技术支撑,按照要求实现包含但不限于商品信息、订单信息、物流信息等数据交互并保证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并保证接口稳定畅通,所提供的商品种类丰富、多样化且为自营商品,并能对部分商品提供定制服务,具体采购品种及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上述自营商品的物流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以及验收、售后服务、平台对接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全部内容。
2.4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公司,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综合性电子商务企业。
3.1.2 投标人的主网站应具有网站ICP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前述主网站包括投标人可以合法使用的投标人总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关联公司)的主网站,为此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总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关联公司)的主网站ICP经营许可证,以及投标人被授权合法使用该主网站进行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件。
3.1.3 投标人的主网站上应包含“食品、饮料、清洁用品、日用百货、电子数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七类商品,自营商品总数量不得少于700个。
3.1.4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售后服务能力,没有处于停产,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 12 月 21 日至2023年 12 月 27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代理机构(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3栋27-5)购买招标文件或者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qq.com,经确定报名资料齐全,招标代理机构将邮件回复报名单位,并告知招标文件费账号。报名单位将招标文件费缴费凭证发送至以上邮箱(需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档,未在上述时间内发送电子报名资料到指定邮箱或未缴纳足额报名费,报名均无效。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人名称及税号 | (单位全称) |
投标人联系方法 |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
招标文件费金额 | 人民币(元): |
投标人PC端官网或手机APP网址(二选其一) | |
备注 | 投标登记的 PC端官网或手机端APP 网址,将作为开评标时投标人唯一查询平台,不得更换。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3栋27-5
联 系 人:陶老师
电 话:023-********
招 标 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2号宏声大厦25-5
联系人:吕老师
电 话:023-********
2023年12月21日
标签: 外购类宣传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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