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应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应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2026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应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2026YJCLWH
2、项目名称:2024-2026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应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玖仟元/年(¥******元/年)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肆拾捌万玖仟元/年(¥******元/年);其中①日常保养费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8.9万元/年,②日常维修费的预算为20万元/年,为不可竞争费,其中供应商的零配件报价若超过该品牌官网同期报价,则按官网同期报价计价。
4、采购需求: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此次维保招标养护应急设备共164台,分别属于公路应急分中心及海安、如皋、如东、通州、海门、启东公路分中心。承包方按各类设备的维保规范,承担所列养护、应急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大、中修等涉及设备运维的所有维护保养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日常保养、零星维修、整机维修,维修救援及相关设备性能检测等服务。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5、服务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须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6、工作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主管单位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经营范围: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注: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 月1 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3-A1304室)
申请方式:可以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朱圣杰 ,联系电话:188*****262)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
各申请人到采购代理机构自行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由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纸质文件给各申请人。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请在提交《申请函》的同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楼信访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楼信访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八、支付方式
(1)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当年签约合同价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扣回。按季结算,每季结束前10天对账办理结算维修保养费用,每年第四季度的费用应在当年11月底前结清,12月的费用在次年一季度结算。
(2)结算方式:甲方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出具正规发票以及相关维保服务附件齐全后30天内支付。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九、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补遗书、成交结果公告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电 话:0513-********
联 系 人:荣慧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3-A1304室
联 系 人:邱海峰、朱圣杰
邮箱:*********@qq.com
2023年12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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