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山镇大湾村塘下综合楼及ABCD座楼集体用房房屋租赁权
胜山镇大湾村塘下综合楼及ABCD座楼集体用房房屋租赁权
本分中心受慈溪市胜山镇大湾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胜山镇大湾村塘下综合楼及ABCD座楼集体用房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约(㎡) | 租赁年限 | 租金底价(元/年) | 竞价保证金(元)不计息 |
1 | 综合楼12间(胜山塘下~胜山大道989号) | 5 | |||
2 | 集体用房A座5间(胜山塘下~胜工路4*号) | 4*8.22 | 5 | ||
集体用房A座西边9间高平屋(胜山塘下~胜工路4*号) | 374.42 | ||||
3 | 集体用房B座5间(胜山塘下~胜工路48号) | 4*8.22 | 5 | ||
集体用房B座西边9间高平屋(胜山塘下~胜工路48号) | 375.*5 | ||||
4 | 集体用房BC座中间14间平房(胜山塘下~胜工路50号) | 185.41 | 5 | 8880 | 8000 |
5 | 集体用房C座5间(胜山塘下~胜工路50号) | 4*8.79 | 5 | ||
集体用房C座西边9间高平屋(胜山塘下~胜工路50号) | |||||
集体用房D座12间(胜山塘下~胜工路42号) | 143*.00 | 5 |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0:30,下午2:30-4:00。
2、报名地点: 慈溪市胜山镇大湾村村委会(胜山镇大湾路东侧5号)2楼文书办公室 。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四、竞租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内携带下列所述资料到慈溪市胜山镇大湾村村委会(胜山镇大湾路东侧5号)2楼文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竞价保证金应以现金交款单方式缴入本中心账户。本中心开户银行:农行胜山支行,账号:395*****040******,收款单位: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缴款单备注SSCQ2023-11和竞价标的序号。
有意参加的竞租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竞价保证金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和竞价保证金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合作社发给《竞租人登记表》。
五、看样时间:看样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 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0:30,下午2:30-4:00。
六、竞租人须于 2024年 1月 9 日 14 时 30 分前,在胜山镇人民政府西附楼三楼开标室凭《竞租人登记表》进行签到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七、联系电话
现场看样电话: 朱书记 ,联系人: 135*****579 。
慈溪市胜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574-******** 。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租规定可向 慈溪市胜山镇大湾股份经济合作社 咨询。
慈溪市胜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 年12月 21 日
竞 价 须 知本中心受慈溪市胜山镇大湾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胜山镇大湾村塘下综合楼及ABCD座楼集体用房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约(㎡) | 租赁年限 | 租金底价(元/年) | 竞价保证金(元)不计息 |
1 | 综合楼12间(胜山塘下~胜山大道989号) | 5 | |||
2 | 集体用房A座5间(胜山塘下~胜工路4*号) | 4*8.22 | 5 | ||
集体用房A座西边9间高平屋(胜山塘下~胜工路4*号) | 374.42 | ||||
3 | 集体用房B座5间(胜山塘下~胜工路48号) | 4*8.22 | 5 | ||
集体用房B座西边9间高平屋(胜山塘下~胜工路48号) | 375.*5 | ||||
4 | 集体用房BC座中间14间平房(胜山塘下~胜工路50号) | 185.41 | 5 | 8880 | 8000 |
5 | 集体用房C座5间(胜山塘下~胜工路50号) | 4*8.79 | 5 | ||
集体用房C座西边9间高平屋(胜山塘下~胜工路50号) | |||||
集体用房D座12间(胜山塘下~胜工路42号) | 143*.00 | 5 |
注:1、以上标的不能用于经营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且标的均无独立权证,标的的出租面积,竞租人可现场看样测量,如竞租人实际看样后面积与本公告上的面积不符,以本公告的出租面积为准,以后不再因实际面积多少在费用上办理多退少补手续,请各竞租人自行在报名前对出租房屋进行实地看样,与看样联系人取得联系,以免对所租房屋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租期及付款方式:租赁5年。第1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前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由承租人在前一年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3.如竞租人非原承租人的,则标的物移交时间为2024年3月1日,涉及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的租金按原租赁合同由原承租人承担;如竞租人为原承租人的,则租赁期从2024年1月2*日起计算,租金按本次竞价成交价格计算。
4.如原承租人未能按时腾空租赁物的,出租人须通过司法途径收回,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租人自行承担。为此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急需用房的,务必谨慎竞买。
5.如因政府征用、征迁或占用,自动终止租赁期限且在收到通知后半年内自行搬迁。
*.本次竞价的房屋均有优先承租人,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7.原租户铺设的电表、电线、三相电、水管、钢棚、小房、电动门等固定建筑物,原租户和新租户双方自行协商。
二、竞价报名、资格确认、看样时间
1、报名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胜山镇大湾村村委会(胜山镇大湾路东侧5号)2楼文书办公室。
3、竞租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4、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内携带下列所述资料到慈溪市胜山镇大湾村村委会(胜山镇大湾路东侧5号)2楼文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竞价保证金应以现金交款单方式缴入本中心账户。本中心开户银行:农行胜山支行,账号:395*****040******,收款单位: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缴款单备注SSCQ2023-11和竞价标的序号。
有意参加的竞租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竞价保证金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和竞价保证金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合作社发给《竞租人登记表》。
5、看样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 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0:30,下午2:30-4:00。
三、竞租须知
1、竞租人须于 2024 年 1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前,在胜山镇人民政府西附楼三楼开标室凭《竞租人登记表》进行签到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2、每个竞租人只准随带助手1人。
3、本次竞价以实物资产现状进行竞租,本分中心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和质量问题。
4、本次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有房产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费用。
四、现场竞价规则及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1、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并递交《竞价租赁报价单》,报价必须以底价为基数,增价部份以2000元的整倍数加价。
2、每个竞租人只能报价一次。
3、由本分中心现场竞价主持人当场宣读报价结果,并确定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最高报价相同,须由竞租人抽签排序决定,排序第一者为竞得人;若排序第一者反悔,可由排序第二者为竞得人;以此类推,若全部反悔,则本标项宣布流标。若有人拒绝抽签,其他竞租人继续抽签;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抽签的,即为竞得人。若都拒绝抽签,则本标项宣布流标。
4、其他约定:现场竞价主持人当场宣读报价结果,确定最高报价后,先确认原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租赁权,则原承租人按最高价格成为竞得者;若原承租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竞标规则第三条确定最终报价及竞得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字迹模糊不清或竞租人没有签名的;
(2)不按竞价规则填写报价单的(报价低于底价或未按本分中心规定的增价幅度及整倍数报价);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租人或其委托人不符的;
(4)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现场竞价资格:
(1)竞租人违反现场秩序且不听劝告的;
(2)竞租人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租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3)竞租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五、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签订租房合同后凭合同复印件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2、其他未竞得的竞租人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租人在抽签环节拒绝抽签的或抽签后反悔的;
(2)竞得人未能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
(4)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
(5)竞租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租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竞租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严重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六、竞租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
标的竞得人应于 2024 年1月2*日 17 时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第1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的租金由承租人在前一年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以上价款通过合作社账户交割,合作社开户银行: 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胜山支行 ,账号:2010 0004 5131 715,收款单位: 慈溪市胜山镇大湾股份经济合作社 。
八、实物交割及相关规定
1、标的出租方应于以下条件完成实物交割:如竞租人非原承租人的,则标的物移交时间为2024年3月1日,涉及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的租金按原租赁合同由原承租人承担;如竞租人为原承租人的,则租赁期从2024年1月2*日起计算,租金按本次竞价成交价格计算。
2、如原承租人未能按时腾空租赁物的,出租人须通过司法途径收回,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租人自行承担。为此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急需用房的,务必谨慎竞买。
3、标的成交后,1、2、3、5、*标的竞得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3 万元予出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付清。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以后年度租金的, 3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4标的竞得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0.5 万元予出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付清。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以后年度租金的, 0.5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标的须按证载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拆、搭建。
2、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竞得人自理,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竞得人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租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租赁期满,竞得人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3、竞得人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4、不能用于经营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不能进行违反各项法律法规的行为。
5、租赁期间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未开通水电的房屋竞得人须自行办理,出租方配合协助办理;租赁期间竞得人自理水、电等与租房相关的一切费用。
8、租赁期间如遇房屋产权发生变化,国家征用、拆迁、新农村建设等,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房租折算后退还。
9、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履约保证约定,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几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11、租赁期满,竞得人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十、本分中心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本分中心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租人在竞价前应向本分中心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租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租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房产公开竞价租赁由慈溪市胜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574-********。
慈溪市胜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 年 12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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