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东部新城以东片区邱一村安置房D3-3地块项目清旭雅苑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鄞州区东部新城以东片区邱一村安置房D3-3地块项目清旭雅苑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邱一村安置房项目D3-3地块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发[2019]12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已具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鄞州区东部新城以东片区邱一村安置房D3-3地块项目(清旭雅苑)前期物业服务;
2.2项目类型:城镇住宅及配套
2.3招标单位: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15㎡,总建筑面积******.68㎡,地上建筑面积*****.83平方米,其中住宅*****.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5平方米;
2.5项目地址:位于鄞州区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中山东路以北,东外环以西,沙洲路以东,后塘河南侧,东至东环南路防护绿地,南至中山东路,西至沙洲路,北至后塘河沿河绿地;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应当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与学信网查询一致);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需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的分公司);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况:目前仍在其他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再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公告公告期限: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6.3请投标人于2023年12月29日16:30前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支付时建议请使用“企业网银)。
6.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宁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宁波市鄞州区蕙江路567号开标大厅,详见当日电子公告栏)。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大厦A座9楼934室
联系人:金洁莹、毛军华 电话:150*****056
监管机构:宁波市鄞州区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309室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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