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1〕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招标人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宁波大学附属李惠利医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3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内。东至彩虹南路,西至王隘支路,南至在建医疗综合大楼,北至医院3号楼。
2.2招标范围: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厨房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招标控制价:460万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交货期:6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工期满足总包施工工期要求。
2.4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配合总包单位完成创杯创优工作。
2.5质保期:24个月,时间自系统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计。
2.6标段划分:1个。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厨房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7时0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11日09时45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宁波大学附属李惠利医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联系人:李丹亚、李璐、鲍亦蕾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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