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高新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湘潭高新区江南银箭厂房修缮项目采购公告

湘潭高新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湘潭高新区江南银箭厂房修缮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 湘潭高新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湘潭高新区(江南银箭)厂房修缮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2-21
  •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高新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潭高新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湘潭高新区(江南银箭)厂房修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高新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湘潭高新区(江南银箭)厂房修缮项目
    2.采购委托代理编号:HNMCXTZB2023-04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整包 湘潭高新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湘潭高新区(江南银箭)厂房修缮项目 1项 *******.79元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湘潭高新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湘潭高新区(江南银箭)厂房修缮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1.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保修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工期:30日历天(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2年。
    3.付款方式:按合同价的10%支付预付款;每月按实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完工且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拾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含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半年且完成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剩余审定结算价的3%作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按相关规定返还(无息)。如中标方在质量缺陷期(即质保期)内存在违约行为的,采购方有权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返还保证金余额。中标方应在付款前按采购方要求提供有限发票,否则采购方可延迟付款(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
    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所有投标单位须另提供公司的股东名册、主要管理人员名册(包括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名册、总经理名册和相应身份证号码) 】;
    1.3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1.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投标人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格式自拟);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头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内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内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9、10、11月连续三个月。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1 月 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日10时00分(响应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投标解密采取在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投标解密时,请携带CA证书,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间: 2024 年1 月 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或银行电子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
    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详见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下载专区>资料下载>正文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缴纳和到账查询操作方法)。
    4.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原件),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5.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投标人可在 交易平台自主选择“保证保险、银行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三种方式,选择后系统将 转至第三方平台-“工保网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content_******.html)。
    6.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9.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邀请公告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监管部门:本项目接受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的监督。
    八、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高新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芙蓉路高新科技大厦5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楼*******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0731-********

标签: 房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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