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装备系统招标公告
警用装备系统招标公告
息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息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息县公安局警用装备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货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专案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息县公安局警用装备系统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6】030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采购内容:警用装备(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2.3资金来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2.55万元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1:0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息县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4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另需提供:
①投标人所投防弹衣、防暴盾牌、防暴服(含头盔)、全防护防弹衣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以上产品保险金额≥125万元,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保单复印件;
②投标人所投金属探测器、智能巡检仪、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③投标人所投便携式LED匀光勘查光源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④投标人所投手机信号屏蔽器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⑤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2-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够叁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不提供)、投标人应提供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劳动合同。
以上资料除注明提供复印件的以外,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息县华逸大酒店小会议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6年4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息县华逸大酒店小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息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699
集中采购机构:息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6—*******
2016年3月21日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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