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PPP建设运营项目2023年度大修工程管道清淤、管内修复、井室修复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PPP建设运营项目2023年度大修工程管道清淤、管内修复、井室修复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PPP建设运营项目2023年度大修工程管道清淤、管内修复、井室修复劳务外包项目,项目业主为长沙新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项目资金, 建设单位为长沙新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PPP建设运营项目2023年度大修工程管道清淤、管内修复、井室修复劳务外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宁乡县城;
2.3 项目规模:对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进行管道清淤、管内修复、井室修复等。
2.4 本次招标金额:*******.80元。
2.5 资金来源:特许经营项目资金
2.6 服务工期: 150 日历日/标段(开工计算时间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7 招标范围:管道清淤、管内修复、井室修复等的劳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 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 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2 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12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 月 3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详细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新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白马桥街道凤形山社区一环南路229号
联 系 人:宋晓军
电 话:151*****5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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