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6号厂房租赁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6号厂房租赁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6号厂房租赁 | 项目编号: | ZL410*****0040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12-20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01-04 |
资产出租方式 : | 整体出租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6号厂房租赁 | 拟出租期限 | 3年 |
评估价值: | ******元/年 | 评估机构: | 河南众诚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诚评报字(2023)第29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28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
核准(备案)号 : | |||
房屋坐落地址 | 滨湖大道与港北二路交叉口东北角向南300米路东 | 房屋户型 | |
小区名称 | 建筑面积(㎡) | 5006.88 | |
房屋朝向 | 正北 | 建成时间 | 2020/7/8 |
设计用途 | 厂房 | 房屋结构 | 钢结构 |
所在层数 | 1 | 房屋总层数 | 1 |
室内配置 | 消防栓,应急灯,安全通道指示灯,灭火器 | 目前现状 | 临时租赁(月底到期) |
标的说明 | |||
重大事项揭示: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该出租标的用途为生产和仓库,承租方不得改变该标的用途,且不得转租。 2、该房屋租赁免租期为5天。 3、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结构、面积)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依附于标的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状况物品。 4、出租标的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如确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5、租赁期间涉及的税、费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除相关规定明确由出租方承担以外,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须至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报名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 7、出租标的目前处于租用状态,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本项目确定新承租户后,由出租方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负责协调原租户完成清空搬离工作。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88******B | 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
住所: |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湖大道与港北二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东 | ||
批准单位: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批准文件: |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6号厂房租赁请示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支付要求: | 每6个月为交租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剩余每期租金应于上一个交租周期结束前一个月内支付。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10万元的租赁保证金。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标签: 厂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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