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春晓净化水厂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重发),采购资金来源自筹。采购人为宁波梅港净水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单位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要求 | 采购预算 |
1 | 春晓净化水厂污泥运输及处置 | 约100吨/月,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33.60万元/年 |
3.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谈判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对成交单位进行查询,如成交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资格,后续供应商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采购。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报名及其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9:00至2023年12月2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如有补充的采购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他事项,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5.谈判保证金:
5.1谈判保证金金额:6000.00元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缴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谈判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15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则应将谈判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4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三楼(实怡中心14),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采购公告发布: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梅港净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太河北路68号
联系人:费工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蒋海佳、印莹
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