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刘立梅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刘立梅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
我局正受理刘立梅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 [证号:东建证字15号]补档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八所镇东海路石英砂北第一间第二行(现东方市八所镇泰安街北一巷1-1号),土地面积为19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吉宪典,南至公路,西至公路,北至公路,坐标为:J1(X*******.884、Y******.483),J2(X*******.473、Y******.194),J3(X*******.192、Y******.979),J4(X*******.603、Y******.268)。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送至我局自然资源确权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补办宗地档案并出具宗地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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