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连云港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我单位现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连云港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规定><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通知》(连环发〔2022〕24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对“连云港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系统申请国家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等保测评相关工作,提交等保测评报告。
二、项目控制价:
5.5万元。
三、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规定><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通知》(连环发〔2022〕245号)规定,局采购小组根据市场调查,邀请3家(含)以上供应商参与采购,通过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进行询价,如在接收报价材料截止时间后有项目少于3家的,采购方将对未达到3家(含)以上的项目重新进行询价。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请参与单位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和服务承诺等资料。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参与询价的单位将报价单、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数1份封好,并在封条上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于2022年12月27日18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送达地点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北楼605室)。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3.采购单位按照优先满足采购需求和服务质量为前提,原则上按照总报价最低价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低报价相同,由采购小组根据服务承诺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服务承诺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4.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额。
6.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到采购单位签定合同。成交单位报价单及相关资料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定合同时约定。
联系人:卞华军,电话:0518-********
连云港生态环境局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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