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病房楼中心制氧及医用压缩空气系统维保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病房楼中心制氧及医用压缩空气系统维保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病房楼中心制氧及医用压缩空气系统维保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病房楼中心制氧及医用压缩空气系统维保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设备由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临床救治工作具有特殊性,要求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同时,服务响应及时,目前河南源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是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唯一授权的河南地区全权代理维修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河南源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0号6层603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靳小红 新乡广播电视大学 副教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赵小伟 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 高级讲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薛 玲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2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3年12月22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28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联系人:路老师
联系方式:0373—*******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178号
联系人:刘星举
联系方式:0373-******* 186*****2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压缩空气系统 维保 制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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