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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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人员要求:符合评估需求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1日对一批刑事涉案车辆及电子产品进行评估(汽车4辆、摩托车13辆、人力三轮车1辆、手机109部、电脑21台)1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1035324
(三)预算金额:8,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编号
服务描述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数量
对一批刑事涉案车辆
及电子产品进行评估
(汽车4辆、摩托车
13辆、人力三轮车1
辆、手机109部、电
脑21台)
1
1
人员要求:符合评估需求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1日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12月21日
二、需求信息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计计
量量
单单
位位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周瑜 0753-2196811
采购单位: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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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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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及其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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