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区域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2024年直购电委托售电公司项目招标
辽宁区域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2024年直购电委托售电公司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辽宁区域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2024年直购电委托售电公司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3-12-22 08:30:24
辽宁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LNQY-ZB-2023-0570
标书号:CTN-ZB-2023-1129
采购单位:辽宁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3-12-27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3-12-27 13: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3-12-27 09:00:00
开标时间:2023-12-27 13:00:00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5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LNQY-ZB-2023-0570)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灯塔支行/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210*****908*********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直购电服务 | 技术服务 | 见招标文件 | *****.000 | 元/兆瓦时 | 见招标文件 | 台泥辽宁 |
收货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西大窑镇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第一章项目概况说明及投标各项要求 现就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泥公司)2024年直购电委托售电公司项目,现采取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方式选择售电公司。 一、 项目名称: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2024年直购电项目 二、 项目内容、数量及有关要求 1、项目内容:台泥公司直购电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市场化交易 2、直购电量预计年需求量:7000万KWh(每月、全年根据实际使用电量结算。)。 3、有关要求: (1) 投标方必须具备售电公司资质,具备AAA级以上的信用等级; (2) 满足项目单位用电要求,投标方中标后全权代理台泥公司2024年度全部用电量范围内参与市场化电力交易,并按《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购售电代理合同》约定内容承担代理结果,同时台泥公司不承担偏差考核,全部由投标方承担预算外的直购电用电偏差考核责任。 (3) 投标方在2022/2023年度代理购售电期间未被东北能源局和电力交易中心处罚。 (4) 台泥公司的预计需求量不能满足使用的情况下,投标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月度竞价。 (5) 本次招标的最高限制电价:428元/兆瓦时; (6) 本次招标电价为固定电价,不允许比例分成报价。报价表中核电比例按照K值=28.86%计算。 (7) 代理合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招标方产生的用电量偏差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8) 上传辽宁省电力交易平台保证金保函(不低于400万)或缴交保证金0.5万元。 三、 报价方式、中标评定: 1、报价方式:投标方根据电价进行报价,按预计直购电7000万KWh用电量核算价格报价。备注: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单价栏的默认单位为元,请忽略不计,报价单位为元/兆瓦时。 2、中标评定:投标方根据自身购、售电能力与我方直购电量结合,以电价评分最高为中标单位。 四、 招标规范 1、 招标方将对此招标全程认真监控,严防舞弊行为。招标工作中一经发现有围标及其他舞弊的行为,招标方将立即中止招标。招标文件的第一章至第五章,投标方要骑缝盖章。 2、 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 3、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 4、 授予合同: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规定的数量和有关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5、 廉政条款 (1)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投标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招标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招标方及其他商家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方违约,投标方同意向招标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2)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将其列入公司客户黑名单,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已经中标,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公司客户黑名单,投标方须同时承担招标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如果已经中标,且已经签订合同,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公司客户黑名单,投标方同时须向招标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五、结算方式:根据供电公司文件要求进行结算 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为废标: (一)投标文件未加盖企业印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签字的,或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企业印章、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二)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 (四)投标方没有按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 (五)投标最高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方设定的标底,招标方有权终止此次招标。 七、投标保证金:上传辽宁省电力交易平台保证金保函(不低于400万)或缴交保证金0.5万元。 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直购电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灯塔支行;账号:210*****908*********),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报价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 第二章评分原则评标委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主要评估和比较的比重按以下内容划分。
第三章评标及定标 1、评标时间:详见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www.bbmgzc.com) 2、评标地点: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3、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招标有关问题答疑,答疑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4、由招标方评委进行评标,投标方不需参加。 5、评标结束后,经招标方逐级审批后定标,并在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通知中标单位。 第四章投标文件要求一、对投标方的资质要求:投标方应是能满足招标方项目要求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且资质合格的单位。 二、投标方须提供以下合法、有效文件及相关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和企业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资质证明书投标方要提供扫描件进行审核,如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投标方企业简介(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填报投标书说明: (一)投标方按招标方投标文件样本格式要求详细填写,作为投标文件的主要部分,如另有说明可另附材料。 (二)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上传至阳光采购平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 (一)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二)未提供资质文件或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四)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 (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七)投标文件不完整,有明显确定认为修改或调整投标文件行为的。 (八)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担保有瑕疵。 第五章相关说明一、开标前:投标单位制定和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投标单位可以到现场察看、电话咨询。招标文件逾期未上传至阳光采购平台的投标单位,视为弃标。 二、调查、咨询接待部门:招标咨询:张丽萍,联系电话180*****877。 技术咨询:赵忠尧 158*****325 三、投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须于五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正式合同(有关法律、技术和其他事宜以合同为准)。 四、其它说明: (一)如果您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二)本招标书如有差错、失误,招标方保留修改的权利。 (三)招标方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开标时间。 (四)本招标书解释权归招标方。 (五)招标方不对未中标理由进行解释。 (六)招标书未尽事宜同招标部门联系。 五、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丽萍 电话及传真:180*****877 公司地址:灯塔市西大窑镇 邮政编码:****** 技术联系人:赵忠尧 158*****325 |
┃联系人
葛吉力 / 186*****637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59*****265
监督举报邮箱:m159*****265@163.com
标签: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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