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招标公告

资产清查招标公告







项目需求详情



对于各单位账面资产进行检查,重点关注房屋、车辆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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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资产清查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服务周期:18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最低评标价法。 1、询价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合格的为有效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按响应无效处理。若项目询价公告中要求潜在供应商仅线上提交报价的,则潜在供应商均被视为已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条款及需求,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 2、以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基础,按照询价通知书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等因素折算后响应报价中,得出评标价(评标价仅用于价格评审,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3、询价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的情况,由甲方评审小组评审,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按报名顺序的前3名供应商,按供应商承诺的售后服务方案等要求、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全面性、合理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最高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后附评审方案)。 4、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自报名截止时间起24小时内,询价小组应完成评审。 三、采购人应将询价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

竞采最低限制:¥******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3-12-21 21:50:49

报名结束时间:2023-12-26 00:00:00

发布时间:2023-12-21 18:50:49

采购编号:HLJGCYC********Z202*****308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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