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龙城支行110联网报警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朝阳龙城支行110联网报警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朝阳龙城支行110联网报警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 ||
采购单位 |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城支行 | ||
行政区域 | 双塔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 09:14 |
预算金额 | ¥1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鹤松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996 | ||
采购单位 |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城支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三段2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鹤松 151*****9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小林 0421-*******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城支行
项目名称:朝阳龙城支行110联网报警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朝阳龙城支行辖内12个营业网点、1个金库、11个自助设备共23套主机的110联网报警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辽农商银〔2023〕177号)和《朝阳市龙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集中采购实施细则(修订)》(朝龙农信联[2022]451号)文件规定,因该服务项目需考虑涉密安全及兼容唯一性,需再次向原供应商进行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经专家论证一致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广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龙泉大街二段16C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城支行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三段25号
联系方式:王鹤松 151*****99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
联系方式:罗小林 0421-*******
标签: 联网报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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