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局发〔2023〕123号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局发〔2023〕123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发〔2022〕1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关于印发广西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17号)及《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字〔2022〕71 号)精神,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制定了《南宁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南宁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既是重要举措,也是潜力所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发〔2022〕1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关于印发广西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17号)及《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字〔2022〕71 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既是重要举措,也是潜力所在。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将农业农村建设成为美丽广西的“生态屏障”,是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构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形成农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条件相协调的总体布局,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推广循环利用、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让低碳产业成为乡村振兴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降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全市乃至全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总体布局的决策部署,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前提,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引领,以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实施减污降碳、碳汇提升重大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立完善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构建政策保障机制,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为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的有效衔接,统一谋划、部署和推进,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
2.坚持整体部署,分类施策。坚持全市一盘棋,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政策措施的衔接协调,确保形成合力。根据各地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生产规模、经营方式、生态功能等差异,因地制宜提出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解决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减排途径,推动形成各具特色、平衡协调的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路线图。
3.坚持政策激励,创新驱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注重激励性措施与约束性措施相结合,强化优惠政策的引导作用,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对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给予有力的激励约束。推进建立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监测体系,积极探索碳排放交易有效路径。把创新作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根本支撑,加快构建支撑绿色生态种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生态系统碳汇提升等技术体系。
4.坚持稳妥有序,持续发力。立足行业发展现状,循序渐进,尊重当前种植、畜牧、渔业领域客观现实,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确定短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温室气体减排、耕地质量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提升农业对气候变化韧性,提高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融合的格局基本形成,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排放强度稳中有降,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效率提升。
到2030年,充分发挥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推进的合力,种植业温室气体、畜牧业反刍动物肠道发酵、畜禽粪污管理温室气体排放和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农田土壤固碳能力显著提升,农业农村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种植业节能减排。在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基础上,优化稻田水分灌溉管理,降低稻田甲烷排放。推广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发展节能低碳设施农业,提高化肥利用效率,降低种植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二)畜牧业减排降碳。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推广应用精准饲喂技术,推进品种改良,提高畜禽单产水平和饲料报酬,降低反刍动物肠道甲烷排放强度。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畜禽粪污管理的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三)渔业减排增汇。发展多类型的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渔船渔机节能减排,切实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增加渔业碳汇潜力。
(四)农田固碳扩容。落实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等措施,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退化耕地治理,提升农田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发挥果园茶园碳汇功能。
(五)农机节能减排。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推广新能源技术,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
(六)可再生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绿色用能模式,增加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取暖炊事、农业生产加工等用能侧可再生能源替代,强化能效提升。
四、重大行动
(一)稻田甲烷减排行动。以水稻主产区为重点,强化稻田水分管理,因地制宜推广稻田节水灌溉技术,改长期淹灌为中期晒田或间歇性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甲烷生成。改进稻田施肥管理,推广有机肥腐熟还田循环培肥利用、粪肥腐熟还田、秸秆炭化还田等技术模式,选育推广高产、优质、抗病水稻品种,降低水稻单产甲烷排放强度。推广水稻秸秆腐熟还田。示范推广绿色高产高效关键技术,实施良种良法良地良态配套。〔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以粮食主产区、果菜茶优势产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等为重点,逐步从粮食作物拓展到蔗糖、水果、蔬菜、桑树、中药材等经济园艺作物上,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广水肥一体化、滴灌施肥、微喷灌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推进有机肥与化肥结合使用,以果菜茶优势区为重点推动粪肥还田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堆沤肥还田、液体粪污贮存还田、沼肥还田等技术模式,增加有机肥投入,替代部分化肥。鼓励农企合作推进测土配方施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畜禽低碳减排行动。发展标准化、生态化的环境友好型畜禽养殖,推动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广低蛋白日粮配方等技术和高产低排放畜禽品种,改进畜禽饲养管理,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推广全过程使用高效微生物,实施精准饲喂,降低单位畜禽产品肠道甲烷排放强度。实施粮改饲项目,种植优势牧草,加快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推动草食家畜养殖降本增效。改进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推广水表控水、防溢漏饮水器、自动刮粪、垫料栏舍、异位发酵床等设施设备,推动畜禽粪污全量化、安全化还田利用,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探索实施畜禽粪污养分平衡管理,提高畜禽粪污处理水平,降低畜禽粪污管理的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渔业减排增汇行动。以重要渔业产区为重点,推进渔业设施和渔船装备节能改造。大力发展水产低碳养殖,推广节能养殖机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鱼菜共生、大水面增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发展工厂化、工程化循环水(跑道式)生态养殖、陆基圆形池(集装箱)等循环水养殖。加大渔业资源养护,扩大渔业增殖放流规模,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在郁江等公共水域增殖放流滤食性原生鱼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农机绿色节能行动。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农机为重点,推进节能减排。实施更为严格的农机排放标准,减少废气排放。因地制宜发展分步式、智能高效农机装备和电动农机装备,开展农业生产宜机化改造,推进农机、农艺、农田、农业经营方式协同发展。开发推广甘蔗、柑橘等经济作物种、采、运输机具,以及节水灌溉设备、抗旱排涝机械等适合丘陵山区使用的机械装备。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提供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减少种子、化肥、化学农药、水资源用量,提升作业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在粮食、设施农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果茶等特色产业,加快侧深施肥、精量播种、精准施药、节水灌溉、高性能免耕播种等机械装备推广应用,大力示范推广秸秆还田离田、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畜禽自动饲喂与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水质调控和尾水处理等装备和农机化技术。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农田碳汇提升行动。以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为重点,增强农田土壤固碳能力。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科学还田、绿肥种植、有机无机肥配施等技术,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实施保护性耕作,集成推广应用土壤调理剂、深耕深松和轮作休耕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技术,有效减轻土壤风蚀水蚀,增加土壤有机质。推进退化耕地治理,重点加强土壤酸化治理,消除土壤障碍因素,提高土壤肥力,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发挥土壤固碳潜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通过采取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等工程措施,开展土壤改良、障碍土层消除、土壤培肥等农田地力提升活动,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在水稻、玉米、甘蔗、蚕桑主产区,坚持农用优先、就地就近,以秸秆集约化、产业化、高值化为重点,重点推广秸秆还田循环培肥模式、“秸秆—沼气—肥料”能源生态模式、秸秆燃料化循环利用模式、秸秆养殖垫料肥料化循环利用模式等成熟模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发挥好秸秆耕地保育和种养结合功能。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扩大秸秆生物质发电收集利用秸秆覆盖面,提高秸秆在燃料中的比重,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生物质能供气。拓宽秸秆原料化利用途径,推动秸秆资源转化为环保板材、炭基产品等。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建设秸秆收储队伍,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点,不断提升秸秆离田收储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以清洁低碳转型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以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为原料,建设适度规模沼气工程,推进沼气集中供气供热、发电上网或自用,替代化石能源。推广生物质能源利用技术,配套清洁炉具和生物质锅炉,助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修复改造农村户用沼气池,开展“沼改厕”示范建设,推广农村沼气净化型公厕,开展农村有机废弃物分类沼气化处理,促进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灯,利用农业设施棚顶等发展光伏农业。推动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
(九)科技创新支撑行动。系统梳理农业农村减排固碳重大科技需求,谋划一批功能清晰、层次分明、协同创新的农业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积极申请自治区支持。按照国家发布的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技术目录,结合实际发布地方技术目录。组建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专家指导组,逐级加强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健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从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化、节能养殖机械、水产低碳养殖、高标准农田、免耕播种、秸秆综合利用、农村清洁能源等领域逐步制修订一批市级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十)监测体系建设行动。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监测指标、关键参数、核算方法,统筹全市各级力量,优化不同区域稻田、农用地、养殖场等监测点位设置,推动构建科学布局、分级负责的监测评价体系。做好农村可再生能源、农机渔机节能减排等监测调查,开展常态化的统计分析。核算稻田甲烷、农用地氧化亚氮、反刍动物肠道甲烷、畜禽粪便甲烷和氧化亚氮等碳排放和土壤、渔业固碳等内容,并开展评估。创新监测方式和手段,加快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审议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总体部署、重要规划,统筹研究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扎实开展工作。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开展跟踪评价,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部门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编制区域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确保上下政策取向一致、步伐力度一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政策创设。强化现有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支持政策的落实落地。研究完善重点任务支持政策,推进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法规制定,强化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等措施,创设完善有利于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产业培育。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生态循环为增长点的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带动农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农业绿色低碳产品品牌,拓展供给方式和供给渠道,不断壮大新型产业增长动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广西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良好做法和典型模式的宣传报道,形成多方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加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科普工作力度,创作一批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等,举办专题培训和观摩交流等活动,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区域和实施主体,打造典型样板。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部门分别于每年6月25日、12月15日前将半年总结、年度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
标签: 减排固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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