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盐城市亭湖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盐城市亭湖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盐城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大力建设便民高效、严格公正的行政保护体系,坚持改革驱动、质量引领,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以知识产权强保护激励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举措
1. 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执法监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公共卫生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网络市场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做好第19届亚运会、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系列飞行任务等国际大型赛事、重大工程相关特殊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紧盯“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执法监管行动,坚决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
2. 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聚焦初级农产品、手工艺品等,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行动。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纳入日常监管。在应季地理标志产品集中上市的时间节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不断提高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用标率。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培育和保护计划项目,强化地理标志规范管理、品质管控、品牌营销和产业融合,打造标志性项目实施成果。进一步扩大“苏地优品”“亭有味”宣传推介活动影响力,加强地理标志品牌营销。
3. 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持续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建立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动态调整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健全主动核查和举报机制,加强对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的信用监管和政策约束,在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申报及立项等工作中对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限制。加强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请专利等严重违规行为治理,在工作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处置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地区转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重点问题线索和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案件线索,强化协同治理。
4. 深入实施“正版正货”示范计划。加强省、市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指导,支持商贸街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建设,遴选一批商贸街区贯彻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和《实体市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进一步提升商贸街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能力,优化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5. 探索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推动数据知识产权流通交易。推进电商企业贯彻《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引导电商企业加强电商平台知识产权全流程监管,优化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日常执法监管,提高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信息抽查检查频次,强化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
6. 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在充实基层维权力量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维权援助工作制度,认真落实《2023年盐城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要点》,开展知识产权“百日维权援助活动”,为权利人提供精准、专业、高效的智力援助服务。
7. 加强基层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执法规范,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办案质量。严格执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规范专利商标案件请示办理工作,提高请示案件办理质量。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灵活运用案卷评查、日常抽查、系统监管等形式,加强案卷质量常态化监管,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8. 高效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加强宣传引导力度,收集维权需求并精准分类处置,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强涉及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贯彻落实《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庭审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和《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推进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9. 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全面落实省知识产权局和省法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江苏省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实施办法》,加强与法院系统工作衔接,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日常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推动全区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好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法律效能。
10. 强化执法协作。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推进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知识产权行刑协作机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相关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健全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加强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三、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充实执法力量,配齐执法装备,加强工作部署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以知识产权强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2. 强化检查指导。定期检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适时予以通报。加强重大案件督办会办,及重点执法环节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业监督、廉政纪律教育,确保执法人员秉公办案、清廉办案,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3. 及时上报信息。严格执行执法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示执法办案信息。各办案机构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本地区知识产权案件立案、结案等执法信息报送局知识产权科,同时按要求及时填报执法办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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