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线、万望太线迁改工程监理招招标公告
甲、乙线、万望太线迁改工程监理招招标公告
220kV水进甲、乙线和110kV进太甲、乙线、万望太线迁改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0kV水进甲、乙线和110kV进太甲、乙线、万望太线迁改工程建设已由广东省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本金出资及银行贷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新洪段三电迁改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20kV水进甲、乙线和110kV进太甲、乙线、万望太线迁改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莞市
2.2建设规模:对标段范围内影响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至洪梅段建设需要迁改的220kV水进甲、乙线和110kV进太甲、乙线、万望太线线路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迁改,包括: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其他管线路迁移、构筑物拆除及补偿、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建筑和安装施工【含四通(水、电、通信、路)一平,含白蚁工程】、调试、拆除工程、电子化移交、配合验收、竣工投产、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进行监理工作。预计发包价(最高投标限价):30.0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主要工作为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其他管线迁改、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及电子化资料移交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国家建设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未处于被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为准)。
3.5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附表)复印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申请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一式两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诉和受理:详见《附件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具体开标时间请留意招标文件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n)所公布的开标信息。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新洪段三电迁改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新邨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6栋703室
邮 编:511340 邮 编:510080
联系人:陈兴权联系人:何工 丛工
电 话:***-******** 电 话:***-********-***、62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181*****909@163.com">181*****909@163.com 电子邮件:hemingzhe@ebidding.com
附件一:《投诉和受理》
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新洪段三电迁改工程项目经理部(盖章)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年3月21日
附件一:
投诉和受理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新洪段三电迁改工程项目经理部提出异议。
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2.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新洪段三电迁改工程项目经理部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新邨6栋703室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人:陈兴权
异议受理电话:***-********
传真:***-********
招投标监督部门: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10楼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邮政编码:511340
联系人:吕文
联系电话:***-********
传真:***-********
3.投诉内容及时限,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内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4.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4.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4.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4超过投诉失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4.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4.7涉及招标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5.恶意行为的处罚。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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