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洞阳镇洞阳村江边组小农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浏阳市洞阳镇洞阳村江边组小农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洞阳镇洞阳村江边组小农水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洞阳镇洞阳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浏阳市洞阳镇洞阳村江边组小农水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洞阳镇洞阳村江边组
2.3 建设规模:本次洞阳镇洞阳村江边组小农水建设项目:①新建 0.5m×0.5m 水泥砖砌渠道,长度为 1103m;新建0.6m×0.6m水泥砖砌渠道,长度为158m等。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合理定价:******.29元。
2.8 招标范围: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已入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水利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或者投标人为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需到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并提供备案证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捌仟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 年12月28日上午 9:00 ~ 12:00、下午 14:00 ~ 17:00 (节假日除外),持(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提交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3: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和招标人施工现场负责人签署(盖招标人印章)的踏勘函原件到湖南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车站中路鸿宇公馆B栋11-11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招标人施工现场负责人签署(盖招标人印章)的踏勘函原件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缴纳。
7、其它
因本项目工期紧张,地形复杂,为避免中标后造成施工延误,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由法人或授权该项目委托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并获得招标人出具的踏勘函,此函扫描件须并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人踏勘联系人:苏先生173*****969,并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期如质完成施工(格式自拟)。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3年12月29日上午09:00时间),地点为: 洞阳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仔细查阅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9.2.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洞阳镇洞阳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73*****9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0*****121
地址:浏阳市车站中路鸿宇公馆B栋11-11室
浏阳市洞阳镇洞阳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标签: 江边组小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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