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广播电视总台关于广电设备采购项目的
汝阳县广播电视总台关于广电设备采购项目的
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阳县广播电视总台委托,就汝阳县广播电视总台广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询价项目名称:汝阳县广播电视总台广电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汝采购[2016]010号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 约13.8万元。
四、询价项目简要说明:广电设备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广播电视设备业务及计算机软件开发业,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有供货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及货源来源,“摄像机须有设备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此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
3、按照《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洛检发【2010】2号)规定,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六、本次采购免收招标代理费和中标服务费。
七、采购文件领取:领取询价文件时应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留存复印件)至汝阳县财政局4楼政府采购中心。
八、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九、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6年3月25日下午3:00
十、询价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汝阳县财政局4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汝阳县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十二、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 68210917(传真)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裴先生 180*****007
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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