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太阳能设备采购公告二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太阳能设备采购公告二
江苏天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太阳能设备(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JSZC-******-JSTM-G2023-0002
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太阳能设备
3、最高限价:******.46元(单位:人民币)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含采购、安装、调试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需提供)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格式不做强制要求。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未存在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的情形,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项下“行政处罚信息”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项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记录网站截图(符合提供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99号万福大酒店三楼。
3.方式: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29日17:00前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qq.com(以邮件接收的时间为准)获取文件,逾期提供的无效(联系电话181*****662/152*****160)。(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授权)以及联系方式;(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支付宝(帐号:181*****662,付款时请备注,并将付款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无。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6日,下午14时00分
2.开标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99号万福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文件份数: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盖章版本)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文件提交时,各投标人的委托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若不能到场或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本项目招标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供应商诚信档案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名 称: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150号
联 系 人:石教
名 称:江苏天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99号万福大酒店三楼
联 系 人: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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