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江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平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站点运维管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杭州江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平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站点运维管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和平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站点运维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D(CG)-2023-010

项目名称:和平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站点运维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平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站点运维管理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共分为4个站点,位置分别分布在琛碛村、横山村、红山村、回车岭村。由第三方运行管理并将4个站点的生活垃圾收集运送至和平镇垃圾中转站。4个站点暂存模式由原来敞开式铁斗改成密闭式压缩式箱体,实现密闭作业无泄漏、污水全存储、垃圾臭味小,垃圾收运过程无二次污染。具体采购清单、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商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1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三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保证金:无。
2.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潜在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html),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请潜在投标人点击链接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
(4)因本次开标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投标人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投标人应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提交(上传)投标文件说明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份。U盘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地址:杭州江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云峰大厦10楼1017室),收件人:胡工,联系电话:195*****280 ,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2023年 1 月 10 日17:00时前。
(3)投标人应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投标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6.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等政策。
8.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9.其他说明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符合的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注:总公司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或属于同一单位的分支机构的供应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928

质疑联系人:陈伟强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江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云峰大厦10楼101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5*****280

质疑联系人:杨海燕

质疑联系方式:187*****50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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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点运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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