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平乐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2023-D35(P)

项目名称:平乐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

1、本招标项目平乐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乐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23]14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及融资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广西桂林乐林泰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经平乐县人民政府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EPC总承包方在平乐县辖区内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EPC”总承包方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潜力调查;(2)土地清查;(3)地亩图测绘(4)子项目可研编制(5)立项核查(6)立项报备(7)项目勘测(8)土壤检测(9)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10)实施前正射影像(11)实施前国土云调查举证(12)实施单位工作经费(13)土地流转租金(14)一次性青苗补偿(15)土地经营权定界放样(16)工程施工(17)实施后正射影像(18)管护(19)日常变更(20)土地恢复等工作。

2、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要求。

3、建设地点:平乐县源头镇、沙子镇、同安镇、张家镇、平乐镇、二塘镇、桥亭乡、青龙乡、阳安乡、大发乡等10个乡镇行政区范围。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涉及2846个地块,总规划为 2755.28公顷(*****.18亩)。其中包括耕地提质改造、宜耕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开垦、新增水田、新增耕地。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5、项目估算总价:******.94万元。

6、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72个月,项目管护期36个月。各子立项工期视规模具体确定(以开工令时间开始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桂自然资发〔2019〕38号)的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操作手册(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9号)的规定,对承担我区国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开垦、土地复垦、旱改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参建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对被评为D级的参建单位,三年内不得承担我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2.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土地类专业或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勘测或规划或土地管理专业类或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2.3项目经理:具有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2.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但不得超过三家单位;联合体各成员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分标)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4)牵头单位技术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以上资料一套,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进行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其本人身份证在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3日10 时00分,地点为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发布。

七、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桂林乐林泰生态农林开发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地 址: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昭州大道9号地 址:平乐县正北街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吕力       联 系 人:陈宣任      

电 话:0773-*******   电 话:0773-*******   

2023年1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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