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共青团新媒体宣传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3年度共青团新媒体宣传先进个人的通知
共青团沈阳农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沈农大团发〔2023〕39号
关于评选2023年度共青团新媒体宣传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团属宣传阵地建设,推进共青团新媒体融合发展,全面构建团学工作大宣传格局,建立全校共享、全员参与、全领域覆盖的青年宣传工作平台,着力提升共青团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共青团新媒体宣传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级学生组织、团支部、学生社团从事新媒体宣传工作的学生。
二、评选要求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宣传能力强,业务水平高。主持策划的新媒体作品宣传效果好,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在新媒体内容采编、平台运营、技术创新、摄影摄像、视频制作等方面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够及时、高质量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无违规发布情况。积极配合校院团委做好共青团新媒体宣传、供稿和联络等有关工作。
三、评选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学生填写《2023年度共青团新媒体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院级学生组织、团支部新媒体工作者报学院团委审核推荐,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报校团委审核。
2.组织推荐:学院团委组织申报审核,根据学生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推荐优秀人选,每学院10名。
3.提交材料:学院团委材料审核完毕后填写《共青团新媒体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12月29日前将汇总表和个人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autw@163.com。
4.评选结束后校团委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联 系 人:李丛丛
联系电话:********
附件:1.《2023年度共青团新媒体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
2.《共青团新媒体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沈阳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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