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监测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第一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环境执法监测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第一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环境执法监测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第一标段(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号
项目名称:环境执法监测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第一标段(二次)
采购内容:环境执法监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系数:100%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并完成环保验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认证,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证书附表中应包含水质质量监测、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锅炉监测等本项目服务内容所对应的检测项目)。供应商须按照《吉林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服务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曹陆峰,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话:0431-********
4.监督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环境执法监测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第一标段(二次)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73.9280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环境执法监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环境执法监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3-12-25 08:0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网上免费获取 | 文件售价(元) | 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4-01-05 09:3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4-01-05 09:30 |
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李洋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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