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04破3号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预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3赣04破3号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预招募投资人公告
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合并破产清算案预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3年7月14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23)赣04破申6号、(2023)赣04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12月5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赣04破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2023年12月12日作出(2023)赣04破3、4号《决定书》,指定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债权人清偿比例,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经管理人对债务人资产、负债等情况的初步清理,认为债务人具有一定重整价值,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投资人,就本次投资人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长江药业
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9月16日,注册资本:2152.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梅清,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医药制剂(大容量注射剂),医药酒精和消毒剂分装(限分支机构)销售**。
(二)新长江药业
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15日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梅好,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Ⅰ类、Ⅱ类、Ⅲ类)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销售;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两家公司位于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爱民路99号,总计占地面积200亩,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公司主要产品为大容量注射剂,已有36个生产品种注册证。包括基础性输液、营养性输液和治疗性输液三大类。医药批发项目建设了3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医药仓库,其中:阴凉库,冷冻库,保温箱等设施均采用信息化,自动化温湿度监控系统,切实达到现代化医药管理模式,项目主要经营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医药产品及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批发销售并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应具备与之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一、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于2024年1月22日前,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意向投资人可直接咨询管理人。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柴桑国际B座717室(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180*****990
余先生 电话:159*****111
3、投资人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
(3)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4)意向投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资产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同意对知悉的破产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协议;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8)其他管理人认为应当提供的资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筛选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进行接洽,并提供意向投资人所需的基础信息资料。
(三)后续工作安排
1、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安排,对长江药业和新长江药业开展尽职调查,并根据管理人要求缴纳200万元保证金。
2、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偿债方案、复工复产计划、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报价依据、经营方案等。
3、遴选
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
管理人将依据投资方案筛选意向投资人,入选者应根据管理人要求缴纳投资意向金。管理人可组织主要债权人等有关各方组建遴选委员会,最终确定投资人。
4、签署协议
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其投资意向金(不含利息、下同)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保证金的没收
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缴纳资金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有权没收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
6、退款安排
原则上,不参与下轮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上轮程序结果确定后7日内退还其尽调保证金(无息)或投资意向金(无息)。
二、其他事项
(一)本招募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管理人提供的所有长江药业、新长江药业相关资料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三)对未选定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无义务向其说明理由或对其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支出进行补偿。
(四)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延长报名期限,修改报名条件等,亦无需向本次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解释理由。
(五)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
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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