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资产进行调剂和处置的公告
关于对部分资产进行调剂和处置的公告
关于对部分资产进行调剂和处置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22]18号)、《湖南工学院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党发〔2022〕28号)等文件要求,经相关部门申请、逐级审核,现对校属各单位申报处置资产进行公开调剂和处置,清单见附表1。
1、校内公开调剂:为合理调配校内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本次资产处置优先对仍有利用价值的资产进行校内公开调剂(见附件2),各单位如有使用需要,请填写《湖南工学院资产调剂申请表》,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联系。
2、面向社会公开处置:根据校内各单位申报,现有电脑、打印机、投影器、音响、电热板、电位差综合测试仪等设备一批(见附件3)面向社会公开处置,欢迎有相关资产处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咨询及报名参与处置,报名需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及联系人电话,报名时间、联系情况及要求如下:
咨询电话:0734-*******
处置公示期:2023年12月22日-2023年25日
现场勘验(查看)2023年12月26日
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26日 教学大楼716
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7日 9:30
处置方式:竞价高者获得处置权
处置要求:报名时需缴纳竞价押金1万(竞价成功者竞价押金将抵扣货款,竞价失败者竞价押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竞价结束后,竞价成功者需先缴纳货款,并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置物资搬离学校进行处置,否则学校有权对货物另行处置 。
附件1:报废物资清单.xlsx
附件2:有利用价值资产简照
附件3:拟处置资产简照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2:部分有利用价值资产
附件3:部分拟处置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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