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丰台分公司新址修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Z2023103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丰台分公司新址修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98.377524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金额:98.377524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邮寄(具体购买请联系李工,1312182817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 58 号财富西环大厦 12 楼 121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 58 号财富西环大厦 12 楼 1215。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RZ2023103001
2 项目名称: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丰台分公司新址修缮改造项目
3 项目预算金额:98.377524 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98.377524 万元。
4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丰台分公司新址修缮改造项目 98.377524 一项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
公司丰台分公司新址修缮改造项目图纸及清单内全部内容
5 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日。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
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是 ■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
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
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丰台区菜户营 58 号财富西环大厦 12 楼 1215
3 方式:电子邮件、邮寄(具体购买请联系李工,13121828176)。
4 售价:530.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 58 号财富西环大厦 12 楼 121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令第 87 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6〕90 号)、《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17〕51 号)、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注:本公告在全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东大街 26 号
联 系 人:张警官
电 话:010-681386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融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 58 号财富西环大厦 22 楼 2206 室
联 系 人: 李工、赵工
电 话: 13121828176
电子邮件: 34443075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