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铁鑫佳苑住宅营销代理招标公告

梅河口铁鑫佳苑住宅营销代理招标公告

通化铁鹰集团公司梅河口铁鑫佳苑住宅营销代理采购

公开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WZCGS2016-TP046

经沈阳铁路局物资管理处批准,由通化铁鹰集团公司提报的梅河口铁鑫佳苑住宅营销代理服务项目决定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资质合格的申请人前来参加。

一、采购依据:

1.《沈阳铁路局物资公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沈铁物资〔2012〕525号);

2.《沈阳铁路局物资招标投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沈铁物资〔2013〕21号);

3.《沈阳铁路局物资管理公开采购补充规定》(沈铁物资〔2013〕228号);

4.《关于物资公开采购的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物供〔2014〕7号);

5.《关于优化物资公开采购组织的有关规定》(物供〔2015〕2号);

6.《物资采购管理有关事宜的补充规定》(沈铁物资〔2015〕407号)

二、资金来源:

自筹

三、采购内容:

详见公开谈判公告附表。

四、谈判申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市场营销策划资格的法人企业。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五、谈判保证金

1.申请人须以申请厂家账号名义(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谈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低于首次报价总价的1.5%),申请人须在谈判2日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拒绝其参加谈判。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2.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方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①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前撤回其申请;②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谈判保证金的退还:签订合同后,一次性退还谈判保证金。对未出现“五、2”所述情况的其他申请人(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凭“谈判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退还,需凭合同复印件和交纳的服务费凭证复印件办理。

六、谈判文件获取

如申请人有意获取谈判文件,请与陈先生联系(联系方式附后),并将申请人(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QQ)、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件号等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给联系人。

七、说明

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供有效合法的资质材料。其中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纳谈判保证金的申请人,须将“谈判保证金凭证”(电汇单)以及“谈判保证金退还帐户信息表”(附录)放入一个包装袋内,在包装袋上标明“谈判保证金”字样,并密封后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于2016年03月28日14:00时前一同递交采购所,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公布首次报价及谈判会议时间为2016年03月28日14:00。

八、公示期:2016年03月21日至2016年03月23日。

九、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人:王延涛 电话:137*****052

项目联系人:陈亮

电话:***-******** 手机:150*****008

传真:***-********

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所

2016年03月21日

公开谈判公告附表

项目编号:WZCGS2016-TP046

项目名称:通化铁鹰集团公司梅河口铁鑫佳苑住宅营销代理

序号

包件划分

服务名称

服务标准

计量单位

最大数量

备注

交货时间及地点

1

A01

住宅营销代理

详见技术标准或要求

178

按实际发生

时间:合同约定;地点:通化市建设大街692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宅 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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