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化学药品招标公告
2016年化学药品招标公告
黔东电厂2016年化学药品采购招标公告(重招)
招标编号:QDDC201602
招 标 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黔东火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西距镇远县城约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镇远县东面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和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毗临,南面与三穗县、剑河县为邻,西面与施秉县相连,北面与石阡县、岑巩县接壤。厂址靠近320国道和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320国道在厂址北面约0.8km处设有互通出入口;厂内建有铁路专用线,接轨站为羊坪站。
黔东火电厂规划装机容量为4×600MW,一期工程于2005年11月开工建设,建设规模2×600MW,工程总投资约47.97亿元。 #1、#2机组分别于2008年9月30日和2009年1月13日一次性通过“168试运行”并投产发电,黔东火电厂由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筹建和运营,电量全部销往湖南省。
现 黔东电厂2016年化学药品采购 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
二、招标范围
黔东电厂2016年度生产需要采购以下化学产品(共分两个包),具体物资、规格和数量(暂估)如下:
1、B1包:氨水、联胺等六项物资采购
序号药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1氨水分析纯,25Kg/桶,浓度25%以上桶2000
2联胺分析纯,40%,25 Kg /桶桶400
3磷酸三钠固体,分析纯,500g/瓶瓶1200
4氢氧化钠固体,分析纯,500g/瓶瓶1200
5氢氧化钾固体,分析纯,500g/瓶瓶600
6三氯异氰尿酸固体,10%浓度,25 Kg /桶桶400
2、B2包: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两项物资采购
序号药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1聚合氯化铝工业纯固体25KG/包吨200
2聚丙烯酰胺25kg/包,国标产品吨25
注:1)此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根据招标人的实际生产情况分批送货,最终供货总量以合同期内电厂实际生产需要量为准,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调整合同单价,如现场使用量偏低,投标人不应追究招标人的相关责任。
2) 投标人应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化学药品的生产或销售、运输、装卸、交货、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服务等;基本技术参数、供货要求、技术服务等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3)产品试用: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先到招标人现场进行产品试用试验,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验收标准见技术文件),该合同正式开始执行,招标人按合同单价支付试用产品费用。若试用结果不合格,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投标人可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但每一包的投标文件应单独分卷成册提交。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和技术部分应分开装订、分别密封。
三、资金来源
本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技术资质: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包括生产、运输、贮存、销售等方面的国家颁布的有效的资质证明、许可证等文件。资质文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从事危化品的资格证书和运输许可证(或与运输单位的运输合作协议)。运输单位相关证件:灌装证、道路运输许可证、从业人员资格证、驾驶证、车的行驶证、保险证明、机动车登记证、司机和押运员的身份证等;
(三)供货业绩:投标方提供的货物在2家及以上类似电厂具有供货1年及以上的应用业绩,并提供用户业绩清单及联系方式、合同证明(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四)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2 年~ 201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六)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七)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八)质量保证和控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标准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九)其他:
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物资的按时生产和交货。
五、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二)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三)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五)联合体投标。
六、设备交货期
1、交货期: 根据招标人的生产需求情况分批供应,要求48小时内到厂。
七、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3 月21 日至 2016年 3月 25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面售
投标人须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2.本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或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包(购标款只接受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 月12 日 上午9 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6年4 月12 日 上午9 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登陆《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http://www.cpeinet.com.cn)进行用户注册(C类会员免费),将注册成功后的信息资料(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注册审核通过通知邮件或者已注册会员专区信息截图,命名为“XX单位注册成功”)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gys@wldl.com.cn),并打印后现场交给招标人。不注册的投标人将难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注册流程操作问题咨询网站服务电话,其余问题请咨询0731-********。
九、招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网站(http://wz.wldl.com.cn/wldlweb/)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 邮编:410004
联系人:方世清
电 话:****-******** 传真:****-********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马金臣 电话:****-*******
标书购买费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账号:****************81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巩支行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
标签: 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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