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平安石城”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资格

石河子市“平安石城”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资格

石河子市“平安石城”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公告

为了响应国家建设“智慧城市”的大政方针,构建完善高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维稳处突和综合治理能力,保障城市快速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石河子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决定建设石河子市“平安石城”建设项目。本项目决定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河子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对石河子市“平安石城”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投资人参加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文件编号:ZZZB2016采购-004

二、项目名称:石河子市“平安石城”建设PPP项目

三、授权主体: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石河子市公安局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预算:本项目总投资约2.9亿元。

八、特许经营期期限:暂定为11年,其中建设期暂定1年,运营期10年。

九、项目内容及规模:治安防控前端、交通管理前端、平台系统、指挥中心、指挥调度、资源汇聚共享、安全系统、机房建设、视频云摘要、云存储、人脸识别、车辆大数据、社会视频资源整合接入、四台合一、公安专网IP电话、无线图传及350兆集群对讲系统扩容等(具体内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十、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实行特许经营。中标人应与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项目公司资本金定为项目投资总额的20%,其中中标人出资比例定为92%,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定为8%,均以现金出资。项目实施机构将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期限暂定为11年,其中建设期暂定1年,运营期10年。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政府每年给予项目公司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维护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十一、项目实施地点:石河子市

十二、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主体要求: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

2、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省级(含)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壹级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财务要求: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提供以经审计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其中主办方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同时联合体另一方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4、企业实力:申请人从2012年至资格预审之日实施过同等类型的城市监控项目,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贰亿元,以已签订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5、注册资本: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其中一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同时联合体另一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

6、企业信誉: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3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需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及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查询时间为资格预审公告时间有效期)。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1:当资格预审申请人大于5家时,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预审合格申请人超过5家以上,取分数较高的前五名进入下一阶段竞争性磋商;预审合格申请人未超过5家,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竞争性磋商。

2:当资格预审申请人小于等于5家时,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进入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

十四、资格预审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联合体双方均提供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联合体双方均提供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联合体双方均提供复印件)

(4)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双方均提供复印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城市监控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合同原件

(7)省级(含)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壹级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1)-(10)项资料准备三份并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整齐直接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报名。

十五、资格预审文件取得时间和方式:2016 年 3 月 21日起至 2016年4月11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凡满足上述资格预审条件拟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6年 4月 11日 18:00整(北京时间)。

十六、资格预审时间:2016 年 4 月 12 日 11: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七、资格预审地点: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政府采购120-开标二厅)

十八、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联系人:李姣 牛雨薇

电话:****-******* 150*****778 131*****086

传 真:****-******* 邮编:832000

十九、项目实施机构联系人:李科新 电话:****-*******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