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东莞市清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第1页- | 东莞市清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需求 一、服务总体要求 1.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紧紧围绕中心的工作目标做好中心的保安社会化服务工作,努力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 2.服务单位在实施本项目经营管理时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 3.无条件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最新的标准和条例; 4.保安社会化服务质量总体上应达到“及时、到位、可靠、保证和满意”的效果,在质控制方面须符合采购人制定的卫生质控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区等各级组织进行的检查标准,符合中心有关部门和科室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 5.服务单位围绕中心保安服务制定的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须报采购人审定备案后方可实施; 6.服务单位围绕中心保安服务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倾向,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与岗位相关的业务技能培训; 7.服务单位自行提供服务所需装备、工具及消耗用品等; 8.服务单位不能依条款按质按量完成工作,采购人有权按实际情况扣除服务费; 9.保安人员有义务协助各科室的搬抬工作,不得额外要求提供加班费; 10. | |||
-第2页- | 中心的所有保安岗位,必须全员满勤上岗,不得存在缺人缺岗情况; 1.保安人员平均年龄≤50周岁;没有犯罪记录,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12.消防控制监控室,必须配备1-2名持证人员24小时轮值上岗; 13.中心对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具有直接指挥权和决定权,服务单位派驻的人员排班要服从中心安排。 14.服务单位对所录人员要严格调查审核,保证录用人员无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中心内服务人员要具备上岗资格证,能听会说普通话。 15.中心只为服务单位提供办公用房,不提供食宿用房,服务单位须根据广东省相关消防值班及秩序维护服务管理条例和细则实施管理并自备制服、警具、对讲机、电筒、值班登记等用具用品,其中每个岗位必须配备对讲机、电筒和警棍。服务单位对其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6.服务单位须在每月最后一个日历日前向中心提交下月服务人员排班表。排班表内容有变动的,须提前1个工作日向中心汇报。中心有权根据排班表中的服务人员安排到岗位现场进行核实,核实情况有误,服务单位应及时作出解释并提供解决方案。 二、项目范围、内容及要求(一)工作内容 1.秩序维护服务 (1)负责全中心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持与管理及防火、防盗、巡逻、控烟等工作;(2)确保中心范围内的大楼、后勤楼、发热门诊、医疗仪器、用电设备、办公设施等的财产安全;(3)负责中心内车辆停放的管理和安全,实行来客登记和车辆出入询问制度;(4)负责中心内所有 | |||
-第3页- | 消防设施、电梯的管理工作,为我中心的义务消防员; (5)义务协助完成中心临时要求的搬运工作任务; (6)义务协助我中心打击医托工作; (7)负责做好中心要求的其他属于保安服务管理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8)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做好中心周边的治安维护工作。 (9)熟悉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重点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保卫措施,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法。严格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无脱岗或离岗等现象,因需要暂时离岗要安排顶班人员。(10)确保中心正常医疗秩序,做好各类刑事案件、治安事件或盗窃公、私财物案件的预防。 (1)服务单位服务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联防工作,并接受中心的监督、检查。 (12)做好突发事件管理工作:包括中心突发治安事件、特殊天气做好关窗、协助清理积水及防滑工作和影响中心人、财、物安全等各种故障工作。 (13)日常巡逻和执勤发现各种故障要记录并及时报告,协助解救被困人员(包括解救厕所困人及协助解救电梯困人), (14)遵守中心的有关机密和保密要求。 2.消防管理要求 (1)负责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并制定较为完善的消防应急方案。(2)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定火灾紧急处置预案,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中心的所有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服务单位应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特别是消防技能的培训,使服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 (3)服务单位全体服务人员均须作为医院的应急救 | |||
1 |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第4页- | 援队员,为中心提供应急救援配合服务。服务单位应对服务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使服务人员能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保证每年不少于2次的演练安排。 (4)日常巡查工作。要求每日定时、定点对中心区消防器材、疏散通道进行检查、记录和维护。 (5)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立消防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落实各级消防责任人。全面熟练掌握消防报警、干式灭火(气体)、湿式灭火(喷淋)、防排烟及消防栓五个系统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 (6)每月对中心进行消防大检查,并做好记录,保存资料。 3.中心内交通秩序管理要求 (1)服务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中心监督、检查和管理。服务单位未经中心允许,不得对停车场进行任何改造,不得转租、转借他人。(2)服务单位应按中心要求,疏导引导入中心的汽车到位,不允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车,中心内主干道、转弯路段、出入路口必须通畅、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车辆进出有序;防止车辆停靠丢失和损坏,车场的车辆停靠安全由服务单位负全部责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车辆纠纷、丢失,赔偿问题由服务单位处理解决。 (3)中心内如发生突发事件,医患纠纷,急救抢救和现场救护等临时需占用停车场所,服务单位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 (4)服务单位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义务,并接受中心的监督检 | 1 | 项 |
-第5页- | 查。认真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车场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其他化学品。如有违反上述各项约定,将须承担包括中心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 4.恶劣气候等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要求 (1)加强天气变化前巡查。巡查空调室外机的固定架是否松脱;巡查门框、窗框是否需要加固;巡查窗台上花盆、杂物是否摆放稳妥;巡查中心各线路等是否安全。 (2)做好恶劣天气各种防御抢险工作。协助将地势低洼的物品搬往高处、提早备好沙包。引导患者群众及时将车辆移至安全位置,提醒患者群众经过中心大楼建筑物周围时,要留意高空坠落物,在避风避雨时要选择安全地带,千万不要在临时建筑、电线杆、树木、广告牌等容易造成伤亡的地点避风和避雨;当发生积水内涝时,及时打开沙井盖,做好标识,加快排水,同时打开应急通道,方便群众出入。 (二)管理质量标准 1.严格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护中心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财产失窃,服务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有健全的安保组织和标准作业规程,有应急处理预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解决。 3.管理严格,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 4.保安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着装整齐,姿态端正,精神饱满,举止文明,严守职责,确保能有效地应对紧急事件。 5.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重点岗位每小时不少于2次并做好工作记录。 6.做好24小时监控值班,定时检查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规章制度健全, | |||
-第6页- | 运行良好。 7.认真巡逻检查,及时发现水、电、气、暖、空调、车辆等出现的问题,避免发生火灾、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 8.协助中心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9.协助中心做好防风防涝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服务规范 1.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服务标准。 2.制定各岗位的工作标准,严格执行,有完善的检查落实措施。 3.服务态度和蔼,用语规范、耐心热情、实行“首问负责制”。 4.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5.建立与中心定期交流制度,每季向中心进行一次工作汇报,每月进行一次沟通;与中心代表、工作人员随时交流,虚心接受中心的监督及意见,经常走访服务对象,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6.每月投诉率必须保持在2%以下;涉及到投诉、批评、建议的必须进行回访反馈。7.服务单位应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 8.服务单位应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 9.服务单位应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员工发生争吵。 10.服务期内,服务单位须无条件服从中心工作分配,配合中心工作要求,给予调整或增配岗位。(四)人员配备要求1.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相当的文化知识与沟通协调能力,经过保安管理部门专门培训,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 2.所有保安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要求工作经验丰富,有较强的责任心及主人翁精神,服务态度好。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应 | |||
-第7页- | 持证上岗。 3.保安队伍人员必须相对稳定,保安管理负责人更换必须征得中心同意。 4.服务期内,若服务单位调换保安人员,须在每月15号提前上报中心,在经中心同意后,保证调换期间内满足中心保安人员数量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调换,不得影响中心保安服务的正常运作。 5.若保安人员因违反中心相关规定,中心有权撤换该人员,服务单位须及时安排储备人员替补并保证撤换期间内满足中心保安人员数量要求,不得影响中心保安服务的正常运作。 6.服务单位应保证所派的服务人员具备任职岗位的职业资格,负责对服务人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配和休假安排,根据中心的要求,及时撤换不称职的服务人员。 7.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心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秩序维护队伍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提高秩序维护队的综合素质。在执勤和管理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中心通报。 8.服务单位应做好执勤情况的记录、沟通和协调,做到每周向中心保卫部门口头通报执勤情况一次,每月召开一次秩序维护队情况通报会,每季度末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安全工作协调会,并提供一份秩序维护服务工作小结。 9.服务单位应将服务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资料报中心处备案。(五)其它要求 1.服务单位不能分包、转包; 2.服务单位的全部工作人员,须符合东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 3.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须遵守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的利益的,中心有权拒绝服务单位的违规工作人员在此工作的权利;4.如遇到政策改变或 | |||
其他特殊情况,中心可提前三个月告知终止合同或变更合同条款。 5.各岗位上下班时间根据中心实际情况由服务单位和中心协商决定。 6.各岗位人员数在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由服务单位调配,服务单位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进行配置,在合同中做出详细说明并制定岗位职责。中心和服务单位共同评估工作质量,对达不到中心要求的,服务单位要整改。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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