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长漾幸福河湖建设数字孪生长漾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长漾幸福河湖建设数字孪生长漾招标公告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本项目围绕苏州智慧水务“调人、调事、调物、调水”的目标,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通过天空地立体感知体系完善、数字孪生底板补充建设、数据资源整合开发利用、模型仿真融合扩展、业务应用智能化提升,构建覆盖长漾区域水利部门、相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幸福长漾智慧管控平台,建成数字孪生长漾应用,全面提升水利管理工作规范化、协同工作高效化、监督工作实时化水平,助力幸福长漾管理工作“管理有效、监管有力、决策有据”。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数字孪生长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处水位监测站点,1处水文气象监测站点,5处光谱水质自动监测站,21处视频监控站点,构建长漾数字孪生平台1套,建设智慧水务长漾分中心1个。河湖长工作能力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湖长制管理系统、河道巡查系统等应用整合升级等。项目验收前需通过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本标段对应工程概算投资约1925.79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6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22日历天。工程计划2024年1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5月15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交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2月1日至今,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从事过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1)其他要求1:/。
(12)其他要求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2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招标公告中没有任何要求的评审因素在下表的评审标准中可以直接打“/”便于评委直接跳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主要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2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4.社会保险 | 投标单位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3年9月至2022年11月之内全部月份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5、0.6、0.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0%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1654万元 ;其中设备设施995万元、软件部分659万元。
7.4分值构成: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20分;2.综合实力:20分;3.人员配备:10分;4.技术方案:50分
7.6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20楼
联系人:张隽超
联系电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蠡谐大厦一楼南侧
联 系 人:彭佳婷、成优
电 话:0512-******** 电子邮件:szcxjt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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