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境镇小吉浦河和南泗塘增设增氧机及人工浮岛绿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境镇小吉浦河和南泗塘增设增氧机及人工浮岛绿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 上海民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委托,对 高境镇小吉浦河和南泗塘增设增氧机及人工浮岛绿植项目 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符合本项目设备和安装,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自始成立不满3年的,按成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五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境镇小吉浦河和南泗塘增设增氧机及人工浮岛绿植项目
2、最高投标限价24.5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3、项目主要内容:高境镇小吉浦河和南泗塘增设增氧机及人工浮岛绿植等工作。详细内容详见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以及工程量所显示的工程内容及施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工作内容。
4、项目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区域内
5、施工工期: 20日历天。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12月 22 日~2023年12月28 日( 9:30-11:30, 12:30-16:30),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招标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平凉路1112号13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500 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月 15日 9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地点:平凉路1112号13楼。
3、投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网(www.shbsq.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人: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殷高西路139号
联系人: 赵崇岭
电 话: 186*****518
招标代理:上海民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路1112号13楼
联系人: 居育峰
电话:13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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