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东校区建筑外立面改造专项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长春大学东校区建筑外立面改造专项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大学东校区建筑外立面改造专项设计方案征集的潜在报名单位应在长春大学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1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大学东校区建筑外立面改造专项设计方案征集

2.征集范围:长春大学东校区建筑外立面改造专项设计方案(详见建筑物图纸)。

3.设计规模:总建筑面积18.5万平方米,共20栋建筑物。

4.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5.项目地点:长春大学东校区(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6.设计要求:所有报名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设计材料,且第一名获得者需在学校规定时间,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方案优化设计。

7.特别要求:为保证学校整体规划效果,报名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需同时报名参加长春大学西校区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征集。

8.本次方案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征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壹级建筑师证书并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其他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以上人员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更换;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至少完成与本项目相似的规划设计业绩1项;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征集。不接受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报名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参与征集;

3.6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征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方案征集。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7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征集。

三、报名及征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214室;

3.联系人:田宇 151*****692;罗鹏 189*****364;李磊 199*****748

4.报名材料:营业执照、设计单位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信誉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征集则本项无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征集文件获取:报名材料齐全,现场发放《征集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审核

1.提交时间:2024年01月11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长春大学图书馆一楼大厅(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3.接收人:李磊 199*****748;罗鹏 189*****364

4.审核人:学校指定的相关工作人员;

5.逾期递交、未按规定密封、响应文件不全或不符合其他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五、方案评审

1.评审时间:2024年01月12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2.评审地点:长春大学图书馆(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日。

七、发布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长春大学招标采购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李磊 联系方式:199*****748


标签: 外立面改造 方案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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