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扫描招标公告
档案数字化扫描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开封市人民检察院
二、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人民检察院1955年—2015年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高检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检察机关档案工作的意见》([2011]高检办发10号)、省院《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豫检文[2012]27号)文件的要求,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开封市人民检察院1955年—2015年库存历史档案数字化扫描和数据挂接工作。档案数字化加工涉及检察机关核心机密,属于保密级别较高的一项工作,需和数字化加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将数字化加工方案和保密协议报上级院备案。
由于省检察院配备的档案数字化工作专用服务器软件是由郑州美林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且该公司具备相应保密资质,对检察机关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经验丰富,可以保证档案数据无障碍挂接到档案软件管理系统,并维护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鉴于上述原因,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郑州美林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开封市人民检察院1955年—2015年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
五、拟定的供应商名称
郑州美林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限:
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2月27日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2月2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须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递交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逾期将不予受理。
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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