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设备维保公司运营期工程结构监测委外项目
2023年设备维保公司运营期工程结构监测委外项目
2023年设备维保公司运营期工程结构监测委外项目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2023年设备维保公司运营期工程结构监测委外项目已由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2023年第28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2023年第28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2.2 招标范围: A标: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10号线、13号线一期区间上下行线(含联络线)及出入段线运营期工程结构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沉降监测、线路水平位移监测、隧道断面收敛监测、桥梁墩台沉降监测。2号线跨绕城高速桥梁在线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梁体挠度在线监测、桥墩倾斜在线监测、现场环境在线监测。3号线跨绕城高速桥梁在线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梁体挠度在线监测、桥墩倾斜在线监测、现场环境在线监测、温度在线监测、变形缝在线监测。10号线跨金马河桥梁在线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梁体挠度在线监测、桥墩倾斜在线监测、现场环境在线监测、水位在线监测。10号线三期及13号线一期区间上下行线(含联络线)及出入段线监测点位布设。 B标:地铁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27号线一期、30号线一期区间上下行线(含联络线)及出入段线运营期工程结构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沉降监测、线路水平位移监测、隧道断面收敛监测、桥梁墩台沉降监测。27号线一期及30号线一期区间上下行线(含联络线)及出入段线监测点位布设。 2.3 项目期限: A标:项目期限为48个月,暂定自2024年1月1日(含当日)起(其中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10号线一二期常规监测及2号线、3号线、10号线桥梁在线监测暂定自2024年1月1日(含当日),10号线三期常规监测暂定自2025年8月30日(含当日)起,13号线一期常规监测暂定自2025年7月30日(含当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含当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B标:项目期限为48个月,暂定自2024年1月1日(含当日)起(其中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一期常规监测暂定自2024年1月1日(含当日)起,8号线二期常规监测暂定自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起,27号线一期常规监测暂定自2024年12月30日(含当日)起,30号线一期常规监测暂定自2025年8月30日(含当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含当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2.4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2个标段。 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之规定。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含有工程监测或测量内容。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2 业绩要求: 近5年(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 已完工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监测(或测量)项目业绩。(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项目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报告或结算资料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 财务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2月23日0时0分至 2024年1月22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5.2.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和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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