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湾头桥镇八一村乡村振兴生态广场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武冈市湾头桥镇八一村乡村振兴生态广场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武冈市湾头桥镇八一村乡村振兴生态广场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湖南骏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冈市水利局的委托,对武冈市湾头桥镇八一村乡村振兴生态广场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武冈市湾头桥镇八一村乡村振兴生态广场建设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武冈财采计【2023】******
3、委托代理编号:HNJK-WG-**********
4、采购项目预算:*******.63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程类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武冈市湾头桥镇八一村乡村振兴生态广场建设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63元 | *******.63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为贯彻落实(湘采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网站截图证明。(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search/cr/;http://wenshu.court.gov.cn/)。
3、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所列的资料两份(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获取磋商文件。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骏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冈市水西门街道月光岭北路18号4楼)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武冈市水利局
地址:武冈市都梁路4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8*****49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骏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冈市水西门街道月光岭北路18号4楼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0739-*******
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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