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森工集团公司2023年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伊春森工集团公司2023年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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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森工集团公司 2023 年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SZB-2023080)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春森工集团公司 2023 年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9.6 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防火应急道路 200 公里。其中:双丰林业局公司 24 公里、铁力林业局公司 26
公里、桃山林业局公司 31 公里、金山屯林业局公司 28 公里、乌马河林业局公司 31 公里、
翠峦林业局公司 32 公里、带岭林业局公司 28 公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春森工集团公司 2023 年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春森工集团公司 2023 年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
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按《关于加
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 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
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最近 3 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23 年 09 月至 2023 年 11 月)。
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必须满足最
低配备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
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
份的比例超过 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 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
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
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
决, 以投标人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
人, 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人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
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璞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 61 号)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璞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 61 号)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PSZB-20230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森工集团公司 2023 年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林业和
草原局以《关于伊春森工集团公司 2023 年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黑林草局函〔2023〕67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春森工集团公司 2023 年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伊春森工双丰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
春森工桃山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春森工金山屯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春森工乌马河林
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春森工翠峦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春森工带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施业区内。
2.3 建设规模:建设防火应急道路 200 公里。其中:双丰林业局公司 24 公里、铁力林业局
公司 26 公里、桃山林业局公司 31 公里、金山屯林业局公司 28 公里、乌马河林业局公司 31
公里、翠峦林业局公司 32 公里、带岭林业局公司 28 公里。
2.4 招标控制价:99.6 万元。
2.5 监理服务期:2024 年 0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工期 346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设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
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按《关于
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 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
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最近 3 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23 年 09 月至 2023 年 11 月)。
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1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必须满
足最低配备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
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
份的比例超过 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 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
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
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
决, 以投标人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
人, 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人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符合资质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任意选
择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一、请将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黑龙江
璞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pszb6688@163.com,凡在规定时间获取文件并审核通过者为成
功;二、请携带如下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璞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
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 61 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将统一时间发放。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截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为:2024 年 01 月 16 日 13 时 00
分,地点为黑龙江璞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 61 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
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
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
联系人:孙东磊
电话:18814787666
招 标 人: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森工大街 6 号
联 系 人:赵强
电 话:189458761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璞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 61 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8946186530、0451-88656666
电子邮件:pszb6688@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森工大街 6 号
联 系 人:赵强
电 话:18945876188
电子邮件:1894587618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璞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 61 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8946186530
电子邮件: pszb668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建设 防火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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