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业务用房及交警大队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新建业务用房及交警大队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编号 KMSM********30 公告标题 嵩明县公安局龙保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及交警大队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云南兰茂星城投资有限公司 原公告标题 嵩明县公安局龙保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及交警大队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嵩明县公安局龙保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及交警大队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以滇中经贸发【2014】97、98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嵩明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1272.5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622.75平方米(消防及人防设施、车库等),地上建筑面积6649.82平方米。交警大队建筑面积为4285.3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龙保派出所建筑面积为2364.48平方米。主要业务用房功能设置:相对独立的违法办服务区、接待室、调解室、勤务指挥室、独立区域的执法办案区、武器室、装备室、涉案财物保管室、多功能视频会议室、档案室、应急物资库、计算机室、备勤室等。项目总投资约3500万元。
2.2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3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嵩明县县区内。
2.4招标范围:完成嵩明县公安局龙保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及交警大队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2.6招标人确定的下浮区间值: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下浮25%-35%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2个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1项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监理手册或业主证明等,但必须注有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方为有效。)资格,其他要求1、拟派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
3.2监理投标单位必须为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顾问工程服务商2015-2016年度公选入围库中成员(须为监理专业名录库中)。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03-22 08:54 至 2016-03-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04-06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嵩明县黄龙大街延长线北部行政办公区嵩明县环保局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兰茂星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嵩明县职教基地地 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楼
联 系 人:苗子龙联 系 人:李跃海、徐磊、李文凌
电 话:****-********电 话:****-********

8.其他
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查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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