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养护工程、安保工程及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养护工程、安保工程及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兴安盟扎赉特旗2016年养护工程、安保工程及危桥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扎赉特旗交通局以扎交字﹝2015﹞149号、4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扎赉特旗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扎赉特旗农村公路管理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X421音德尔至黄花岱、X411新林至察尔森路面翻修工程
X421音德尔至黄花岱(K21+500~K30+500)、X411新林至察尔森(K90+000~K100+126)路面翻修工程,路面结构为20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砂砾基层。本项目将原有破损路段的水泥混凝土面层和基层挖除后,重新修建水泥混凝土面层和水泥稳定级配砂砾基层。
新林至察尔森公路K122+700~K143+350段安保工程
本项目路线全长20.65公里,设单柱式标志113块,双柱式标志2块,柱式护栏10244根。
C026阿拉坦花至其格吐危桥改造工程
桥梁跨径为8.0米,上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板,下部结构为轻型桥台,轻型桥墩,扩大基础,桥面宽度为:净7.5米+2×0.5米(防撞墙),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20日,交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
2.3 合同段划分:兴安盟扎赉特旗2016年养护工程、安保工程及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划分为2个标段,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监理
标段号
施工
标段号
工程名称
长度
主要工程内容
ZJ
SG-1
X421音德尔至黄花岱
(K21+500~K30+500)
9.0公里
19.126公里
路面翻修工程
X411新林至察尔森
(K90+000~K100+126)
10.126公里
SG-2
新林至察尔森公路
K122+700~K143+350段
20.65
公里
20.65公里
安保工程
C026阿拉坦花至其格吐
危桥改造工程
8.0米
8.0米
危桥改造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过去五年内(2011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通过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过去五年内(2011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不少于1项并通过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施工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2个施工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如参与了与本项目同步招标的兴安盟扎赉特旗2016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工程或兴安盟扎赉特旗2016年第一批街巷硬化工程施工标段的投标,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7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或兴安盟或扎赉特旗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采用“合格制”。施工监理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标法”。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85号人民防空办公楼后门上二楼业务一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标段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投标报名时还需携带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
5.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本次招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会同检察机关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投标单位相关记录,若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犯罪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06号原人民防空办公楼五楼)。施工标段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6.3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标段除外);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提供:职称证件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7)监理标段(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职称证件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总监理工程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试验室主任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8)施工标段完成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书原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原件。
(9)监理标段完成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原件、交通质监部门颁发的项目评定书原件(已交工但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出具交工验收报告原件)。
(10)近三年(指2013年度~2015年度, 若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2年度~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6.3款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担保。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24时00分。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扎赉特旗交通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电 话:****-*******
邮 编:13760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扎赉特旗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邮政编码:1376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姜 明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传 真:****-*******
联 系 人:刘 健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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