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EMC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EMC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thcxt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EMC)项目已由首钢通化钢铁股份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MC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2.2项目概况:精棒线、棒材线、高线、型钢主厂房,炼钢事业部热轧部分主厂房(成品库侧)和技术中心后侧空地(建设光伏停车场),总面积约16.3万平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

2.3项目工期:从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到项目建成能够正常并网发电运行的时间,要求不超过12个月。项目正常并网发电运行后,经双方验收后进入运营期,期限25年。

2.4最高投标限价:100%(电价基准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中两部制66千伏等级电价为基准价(含税),此光伏电站供通钢的电价格下浮比例(含税电价))。

2.5招标范围:

2.5.1 建设内容

(1)利用轧钢事业部精棒线、棒材线、高线、型钢主厂房,炼钢事业部热轧部分主厂房(成品库侧)和技术中心后侧空地(建设光伏停车场),总面积约16.3万平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2)对型钢主厂房,棒材线主厂房,高线老厂房屋顶水泥预制板进行拆除,更换轻质屋面或光伏屋面;

(3)在技术中心后侧空地建设光伏停车场。

(4)建设具备向新区变、兰桥变、通钢变三个变电所全负荷送电系统。

(5)项目手续全权办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审批、设计、审查、安评、环评、能评、设备采购、施工、验收、机组并网调试,机组并网运行申请等);

2.5.2 项目运作方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

即由中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立项并办理相关证件(项目核准、能评、环评、安评等)、设备材料采购、建设、维护(含人工和备件材料等物资消耗)、运营、项目移交等所有工作及费用。项目建成通过调试,并网验收后,实现正常并网运行,双方验收后进入项目运营期,中标人以结算供电量的方式收投资成本和适当的收益。运营期间,项目财产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项目运营期结束,本项目全部财产所有权由中标人无偿转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定项目所涉及的财产是否需要,对不需要的由中标人负责拆除、清理。

2.5.3 项目运营期由中标人负责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运维;负责涉及的屋面维护;所有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以及产生的费用仍由中标人承担。

2.5.4 技术规格书中约定的所有内容。

2.5.5回报机制:项目采用EMC模式,项目建成投产后通钢与节能公司通过本项目供电量结算的方式收投资成本和适当的收益。

2.6质量标准: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的设计、制造、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运维、升级改造等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及规范、以及最新版的ISO和IEC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投标人资质条件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中之一: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专业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必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及运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MC承包能力。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设计单位(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 AAA 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均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结果”。(详见吉建办〔2020〕34 号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其中注册一级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证明。

3.3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之一单独提供从预售标书之日至开标日期间连续5日,企业实际账面资金额大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证明)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拟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对项目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 技术服务、运营总负责;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通化钢铁集团公司及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信誉的企业禁止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 时30 分至11 时00 分,下午13 时30分至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二道江区东盛路14号(通钢办公楼后三楼)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

4.2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获取,为方便潜在供应商,本项目可采用线上报名,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收到电话通知为准:(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仅接收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通化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通化市二道江区东盛路14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东胜路255号

联系人:商务联系人:张继龙;技术联系人:轧钢负责人:赵 奇;炼钢负责人:邹新春;能源负责人:张 华

联系电话:0435-*******130*****155136*****815137*****435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盛路14号

联系人:王宝才

电话: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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